法律硕士辅导:宪法学易混淆内容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2: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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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②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来源:考

  ③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推荐;选举日15天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在代表候选人中酝酿、协商、讨论产生;选举日5天前公布

  ④撤销和改变:1、一个机关的两个部分之间,地位高的部分对地位低的部分的文件,有权撤销或改变。2、两个机关,相互之间主要是领导关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文件有权撤销或改变。3、两个机关,相互之间主要是监督关系,地位高的机关对地位低的机关的文件,只能撤销,不能改变。例外:省、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或改变。

  ⑤行政区划。1、国家。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3、设区的市:设区(或县)的市、自治州。4、县级:县、自治县、旗、不设区的市(即县级市)、市辖区(包括直辖市的市辖区和设区的市的区)。5、乡级:乡、镇、民族乡

  ⑥在我国,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是事后审查。对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有事先也有事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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