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指导:2006年GCT逻辑辅导资料(4)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28 23:10: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三章 削弱

  削弱题型的解题思路与支持题型的解题思路大致一样,只不过是其答案对段落推理的作用刚好相反。只要将某选项放入前提与结论之间,使段落推理成立或结论正确的可能性降低,这个选项就是正确答案,所以削弱答案既可以是段落推理不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可以是充分条件,还可以是既非充分又非必要条件。

  一、因果差异
  因果差异就是指前提与结论之间没有联系或有差异,也是否定假设的一种方式。前面说过,否定了题干推理的假设,那么也就削弱了题干推理。如果前提与结论之间没有联系或有差异,那么,就从这个前提不能必然得出结论,也就很好地起到了削弱作用。

  二、以偏盖全
  以偏盖全的削弱就是指出样本是特殊的,不具有代表性。以偏盖全是不完全归纳推理时容易出现的逻辑错误,如果题干的推理出现了这种逻辑错误,削弱的方式就是拿出理由,说明用这种不完全归纳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其实这类题型的削弱方式是“因果差异”的一种特例。

  三、因不达果
  “因不达果”的削弱方式,实际上就是否定潜在的假设,动摇论证的根据,从而说明题干推理是没有意义的。

  四、反对方法
  有一类削弱题的题干推理为“为达到一个目的而提出一个方法”,要削弱题干,就要找出使这个方法不可行的选项。

  五、无因有果
  无因有果的削弱方式简单地说,如果题干逻辑推理为:“A→B”,则选项中存在“非A→B”的就是削弱性选项。

  六、有因无果
  有因无果就是用相反的论据,其削弱方式简单地说,如果题干逻辑推理为:“A→B”,则选项中存在“A→非B”的就是削弱性选项。有因无果的削弱方式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找出结论成立的反例。

  七、因果倒置
  因果关系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的一种方式。因果关系一方面具有相对性,即一个现象对于某现象来说是结果,但对于另一现象来说又是原因;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又具有绝对性,即因果链条的每个环节来说,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可倒“因”为“果”,也不可倒“果”为“因”。
  如果某两类因素A和B紧密相关,题干就指出A是造成B的原因,那么要削弱它,就可以说明B才是造成A的原因,这就是所谓的“因果倒置”。



相关文章


逻辑指导:2006年GCT逻辑辅导资料(6)
逻辑指导:2006年GCT逻辑辅导资料(5)
逻辑指导:2006年GCT逻辑辅导资料(4)
逻辑指导:2006年GCT逻辑辅导资料(3)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