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07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30 08:45: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北京林业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建设院校,是一所以林学、生物学、林业工程学为特色,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第五条 学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人才。本科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国防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港澳台考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等。

  第六条 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有生物科学与技术、园林、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工学、材料科学与技术、信息、理学、经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自然保护区、环境科学与工程共13个本科教学学院以及体育教学部。共有52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1个二学位专业。有73个硕士点、35个博士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国家理科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办法;

  3、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5、负责录取工作和对新生进行复查,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支持地方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07年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根据京价(收)【2000】217号文件和京价(收字)【2000】334号文件精神,2007年学费为: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各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草坪管理(中美合作办学)专业费用分三部分:英语预科一年培训费每生10000元,第一、第二学年每生每年5000元,第三、第四学年每生每学分200美元,共60学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1500元之间。如果国家调整2007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体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是在各省的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来划定。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相关文章


广东省河源职业技术学院07年招生章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07年招生章程
北京林业大学07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北京交通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北二外07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