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30 09:13: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州旅游局: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印发的《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意见》(旅办发〔2007〕22号),我省定于2007年6月组织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三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取得初级导游证满两年;
2.申报前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初级中文导游和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时,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或以上学历;
4.申报前三年内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导游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
(二)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通过网上报名和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通过:首页 / 网上政务 / 网上办公,进入导游等级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获取系统随机产生的考生序列号,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网上报名数据报送后,原则上不再予以修改。如出现问题,需经注册地所在的市、州旅游局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报四川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人教处,下同)。
2. 实地审核:
各市、州旅游局组织考生填写《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核报名表》(见附件1,可从四川旅游信息网(www.scta.gov.cn)/政务公告栏下载),并对考生予以初审,核对其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导游证、学历证。各市、州旅游局于5月13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含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及每位考生红底免冠一寸近照三张)和《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集中上报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附件2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对各市、州旅游局上报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20日前将复审合格考生信息通过导游等级考试信息系统上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旅游局人教司教培处,下同)。
4.经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于5月30日前将准考证发放给各市、州旅游局。各市、州旅游局负责发放至考生手中。
(三)奖励加分
凡符合规定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书面形式的个人资料和加分请示,由各市、州旅游局集中报送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
二、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2007年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在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上发布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试行)》,采取全国统一笔试方式,集中在成都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生可自行下载考试-大纲,参考资料可使用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中级导游员系列丛书,包括《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英语》及《日语》。
(二)考试科目
中文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包括基础知识和文化专题两部分,下同)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和旅游文学知识两部分,下同);外语导游人员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
(三)考试时间
6月16日上午0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6月16日下午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或外语
(四)考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7〕39号)的规定,2007年中级导游员考核按每位考生132元收取相关费用。考试费由各市、州旅游局代收,汇同报名材料一起上交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户名:四川省财政厅,开户行:中行蜀都大道支行,帐号:06075608096001。转账后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28-86711528)
三、组织考前培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的规定,我省中级导游员考前培训,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并委托省旅游培训中心组织。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省旅游培训中心将按照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制定的《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大纲》组织培训,认真选派教师,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时间及办班形式自行安排,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公布成绩、发证
考试成绩由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于6月30日前上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审核,成绩经审核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于8月13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通过:首页/ 网上政务 / 网上办公,进入导游等级考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报考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认定通过,对通过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我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发放“中级导游员证书”。未通过考生的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特此通知。


相关文章


青海: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通知
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考试4月10日全面开始
四川: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的通知
浙江省200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4月1日开始
河北省2007年全国中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截止4月20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