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高血压慢性肾炎肝炎病人为何不能上大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4:30 09:21: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患病高考生将梦断大学路

4月20日,2007年北京大规模高招体检工作结束。6月10日、11日,外地借读返京考生也将进行体检。否则,按照有关高招录取政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被高校录取。但是,即便参加体检了,仍然有一部分考生将因为患有疾病而圆不了大学梦,因为按照正在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校可拒绝录取包括严重心脏病、慢性肾炎、高血压病、慢性肝炎等六类疾病的考生。

“从孩子上高中起,我就开始每年都关注高招体检标准内容。”现就读于北京市龙潭中学高二、曾获得崇文区十佳中学生的白血病患者王莹的妈妈王燕书也正在为儿子明年能不能被大学录取发愁,“不知道拒录里面严重的血液疾病包不包括白血病?”

王燕书告诉记者,儿子从小学四年级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后一直忍着疾病造成的生理心理痛苦挣扎着学习,就为了证明自己不比同龄人差。“光因为这个孩子上不了大学,心里肯定觉得很失望。”从来没跟儿子聊过这事的王燕书说,“我觉得孩子会整个垮了,至少会是个沉重的打击!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对他们的歧视!社会提倡孩子要自尊、自立、自强,但不给他们机会怎么展示抱负?对这些患病的孩子来说,命运已经对他们不公平了!”

近年来,总有盲人高中生无缘普通高考而留下终身遗憾。2005年高考被拒的全盲生、现北京联大特殊教育学院学生王磊说,在追梦的路上我没有找到心中的梦,只在这路上留下了深深的遗憾。2006年高考被拒的全盲生杨光说,其实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想拥有高中毕业生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参加高考。

目前,上大学确实能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现在一所知名学校任教的邱茂(化名)和在银行工作的燕萍(化名)就说他们很“侥幸”地绕过体检标准限制上了大学。连视力表上那个最大的“E”都看不清的邱茂老师隐瞒实情,当年考上了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系。患有乙肝的燕萍则说,幸亏自己当年参加高考的小县城只注重高考成绩,否则她也将与北京大学无缘。两位“侥幸”者说,因为上了大学的缘故,原来经济拮据的家庭已经走上了小康。

盲人夫妇陈燕和郭长利更是感激教育部2003年允许成人高校首招盲人。

每个周末,北京按摩医院主治医师郭长利都要从北五环外的昌平天通苑坐车到南三环丰台方庄的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学习,明年就该本科毕业的他说:“再不读书,我该被医院淘汰了。”生活富足的这对盲人夫妻告诉记者,残疾人并不是有吃有喝就混日子过,他们更希望实现自身价值。

与国家倡导精神相冲突建议取消高招体检限制

现在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逐渐丰富,高等教育的方向也在变,它正在成为人们实现自我完善、提高素质的一个途径,国家也一直提倡大家要自立、自强,在这种情况下,“体检标准”是否继续存在下去确实值得考虑。“制定政策的政府应该去保护学生的就学机会和权利。“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朱旭东教授说。

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原北京一中校长王晋堂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就像过去我们没有条件,社会文明也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所以以前马路上没有盲道;但是,现在都普及了盲道。”王晋堂说,“高考也应该逐渐为残疾学生、患有以前我们认为不能或不宜接受高等教育的患有慢性疾病的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方平律师则表示,通过政策的方式规定高校可拒录患病考生,显然违背了我国《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业已批准的国际公约的相关条文精神。“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李方平律师说,“我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众多的专家学者还认为,为高考学生设置体检门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建议给予取消,因为该《指导意见》列举的众多疾病等健康情形基本都不属于危害公共健康的传染性疾病,更不属于影响到患者认知的智力能力的精神性疾病。专家指出,对高考学生进行全面体检是有必要的,但对这类健康弱势人群进行歧视性限制,显然缺乏任何科学依据。

“学生上大学设置身体条件限制,这在国际上也没有惯例。”北京师范大学檀传宝教授、朱旭东教授,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武汉大学叶必丰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李方平律师等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对考生健康状况不做特别要求。”

李方平律师举例说,在美国以耶鲁大学所在的康涅狄格州为例,该州法律只要求学生完成主要的免疫接种,并在入学前进行健康评估,目的是为了学校给学生提供更好地健康护理,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几位大学教授同时指出,即便在我国香港和台湾的大学甄选入学招生办法中,也都没有为学生入学设置身体健康状况和生理条件的要求。比如香港大学仅要求考生填写健康调查表,通过X射线胸透检查后即可登记入学;台湾地区历年的“大学甄选入学招生办法”也只规定考生需要提交考试成绩等各方面的资料。

推广学分制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能让患病学生在家上大学

取消高中体检限制并不意味着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都要去大学校园上大学。专家们指出,大学应该通过和创造其他途径帮助这些学生完成大学学业,而逐渐推广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程度,已经为患病学生完成高等教育提供了基本条件。

专家们认为,那些不宜在校集体学习的学生,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学生、患有各种传染病的学生等,可以通过大学的远程教育完成各个科目的学习;患有高血压、慢性炎、慢性肝炎等的学生,在症状轻微时丝毫不影响他们完成学业,一旦病情恶化便可以休学,病情稳定后再重返校园继续就读;对于盲人、肢残等学生,如果家长愿意陪读或请人陪读,大学也应该允许他们通过自身或家庭的努力完成高等教育学习任务。

“只要学生累积学分达到大学毕业规定,应该给他们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家们说。

本报调查显示:

85.88%的受访者觉得高校拒绝录取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的学生不合理

日前,在参加本报题为“慢性肝炎患者能不能上大学?”的调查的1127人中,虽然有392人(占32.05%)还没有小孩,也只有172人(占16.30%)的孩子有“患有慢性病(高血压、心脏病、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等)”或“有肢体残疾,不能上普通学校”,但是却有937人明确表示现行高招体检标准中有关“高校拒绝录取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的学生”的规定“不合理”,占受访者总数的85.88%。

这是因为:有894人相信这些“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的学生能完成大学学业”,占82.7%;甚至有625人觉得“盲、聋、哑学生和有严重肢体残疾的学生能完成大学学业”,占58.47%;更有655人“愿意自己的孩子与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的学生一起上大学”,占61.27%;而有1028人“觉得高校应该给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占94.75%。

对于“高校应该怎样处理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上大学的问题”,有699人(占63.49%)认为应该“录取他们,并让他们与一般同学一起就读”;有180人(占16.35%)认为应该“录取他们,让他们接受远程教育或慢慢修学分”;有167人(占15.17%)认为“录取他们,但让他们先治好病再来报到”;而真正同意“拒绝录取”的人只有9人,占0.82%!

近日,记者接到考生和家长来电,说正在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心脏病、高血压、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等病人高校可拒绝录取的规定不合理,这与国家“人人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倡议发生了冲突。他们建议取消考大学对学生身体条件方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