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税法概述考点总结(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2 14:27: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考点九:我国现行税制

  掌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主要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
  按管理和使用权限不同分类:
  1、 中央税(国税局征收):关税、消费税等。


  2、 地方税(地税局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等。

  3、 中央地方共享税(国税局征收):增值税等。

  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

  1、 从价税

  2、 从量税

  注:消费税中对烟酒采取复合计征的办法,即对同一商品同时征收从价消费税和从量消费税。

  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1、 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等

  2、 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考点八:税法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基本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法律责任。

  税率有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之分。

  税率的分类:

  1、 比例税率:

  2、 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我国未采用)、超倍累进税率(我国未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注意不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都采用累进税率,还有部分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

  3、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

  减免税:主要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考点九:我国现行税制

  掌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主要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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