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007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政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2 14:32: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省教育厅昨日出台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含五年制高职)的招生政策,要求高中招生要提高规模效益,每所普通高中年招生规模不得少于6个班,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

  [普通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根据要求,各地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把握普通高中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的精神,对布局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班额不足的普通高中,可以采取“多校合并”、“联合办学”、“暂停招生”、“撤销”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整,使辖区内的每所普通高中年招生规模不少于6个班,提高规模效益。

  省教育厅要求,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具体政策,切实落实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减免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允许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今年,省教育厅允许中职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允许中职学校采取免试推荐、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灵活的招生措施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省属中职学校春季及后期补招的中职学生由学校凭学生初、高中毕业证书审核录取,录取花名册(一份)报教育厅职成处备案。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纳入招生工作。学校可凭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安排教学时,重点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学历教育的学制为一年,对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及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五年制高职]降分须在录取线10%内

  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各设区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考生)的录取控制线,按各设区市中考文化考试总分的60%确定。体育、艺术专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线,以当地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的60%确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各地在五年制高职招生过程中,可根据当地考生实际情况对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不含体育、艺术专业),降分幅度在各地录取控制线的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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