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07年自考商法(二)部分内容调整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2 16:54: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考试之日起至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可以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考试-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的规定,全国考办决定从2007年4月份起,到新的“《商法》(二)”考试-大纲、教材正式启用前,在“《商法》(二)”课程命题中遵循以下原则:凡是涉及我国公司和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都按照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内容命题,凡是基础理论知识部分,仍旧按照统编教材中的内容命题。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文章


湖南07年上半年自考部分专业实践课程安排
湖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关于同意当阳市暂停设置自考考点批复
湖北武汉市07年7月自考报名时间公布
湖北07年自考商法(二)部分内容调整
湖北自学考试开考设施园艺等十二专业
湖北省自学考试命题说明可在网上查询
湖北自考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科)专业计划
湖北发布自考统考及省级命题课程说明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