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馆移民经历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3 14: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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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收到了。是挂号信寄来的。 这是一个牛皮纸的大信封,落款是“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签证处”。VISA是一份好象申请书一样风格的表格,上面由电脑打印出关于我的资料,一式四份,中间垫着复写纸。随附的一张说明上写着:当你抵达加拿大机场时,你将被要求在你的签证上签字,移民官届时将在你的护照上加盖“永久居民” 的印章。” (On your arrival in Canada you will be asked to sign your visa in front of an immigration official who will then put a "Landed Immigrant" stamp in your passport.)。签证的有效期是从我参加体检的那天算起的,和体检的有效期一样,为期一年。 我随时可以走了。 -*-*-*-*- 我是1995年底在广州开始申请的。那时,因为香港的移民人数下降很快,许多移民顾问公司不得不将视线转移到中国大陆。一时间,广州的报纸上忽然多了许多关于移民加拿大的讲座的广告。一位朋友因为认识这种顾问公司的人,于是向我提起了移民的事。到外国去学习和生活从来都没有在我的议事日程上出现过,因为我在一家电脑公司有个很不错的工作,并且很怕再为考试而下苦功。但是那时正巧我刚换了一位上司,令我工作的十分不愉快,所以,朋友一说我就动心了,我也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家移民公司就在我办公的同一座大厦里面。接待我的是一个美国的小伙子,热情爽朗。他先介绍了自己的情况:他们是一家贸易协会,代理香港的一家移民顾问公司的业务,而香港的那家公司则是加拿大的一位大律师的在香港的代表。他接着解释业务情况:那位“皇家御用大律师”(我没想到 “御用”这个词还能和现代社会的某个人联系在一起。)叫罗森伯格(ROTENBERG),是加国一位极有名的移民法律师,移民法的一个段落就是他老人家起草的。公司的每一单CASE 都会由罗森伯格先生亲自处理。所以,他们在审核客户的时 候是比较严格的。但是他们只要确定接受委托,那么成功的可能性就非常非常高。而基于这个理由,如果移民和上诉都不成功的话,公司将除加国大使馆收取的手续费以外,全额退还我的服务费和代收的LANDING FEE。 我问道:“那么在办理申请的时候贵公司有什么人无我有的优势呢?” 美国小伙子告诉我:“我们的律师是有名的大律师,如果你的面试没有通过,我们将代表你上诉,上诉时如果移民官输了,那将说明他的业务水平有极大的问题。而和一位“御用大律师”打上诉官司,没有一位移民官敢说是有把握的。因此,移民官对待我们的客户的申请,一定是十分认真和小心的。” 他接着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在每一张信笺的抬头都会有罗森伯格的名字,也许那天移民官的心情不好,对那天处理的申请会特别挑剔,但当他看到罗森伯格的大名时,他会意识到如果太苛刻的话日后会有麻烦的,于是他一定不会拿你的申请来出气的,这样你就比别人更有保障了。” 这番说辞十分有道理,我马上请他为我评估一下,这是免费的。 在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之后,他告诉我:“你的分数够了,没问题。” “Relly?”,我非常惊喜,但又非常将信将疑,这也太容易了,我几乎不用做任何特别的工作就能去加拿大? 于是他给我看了为我打的分: Age 10 Education 15 English 09 Level 08 Occupation 01 S.V.P 15 Experience 06 Suitability 08 Total 72 接着他向我解释了一下各个项目所代表的意义,一个人的总分等于或高于70分就自动通过了。 我持外贸专业的工科学士学位,毕业后先在广州的一家著名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任采购员,负责公司生产所需进口物品的采购,一年后,我加入了这间美国电脑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负责行政和财务工作(F&A: FINANCE & ADMINISTRATION ), 到当时 为止,已经有两年: Purchase Administrator 1 year Administrative Officer 2 years 于是,我的工作经验正好可以获得06分。再按照当时的OCCUPATION LIST所列的OCCUPATION和SVP, 我可以得到上述的分数。 律师费一共5000美金,加拿大政府预收LANDING FEE 1113美金,合计我要准备6113美金。付款方式为: 签约时付1000美金; 收到受理号时候付LANDING FEE 1113美金; 签约后两个月后付2000美金; 收到面试通知后付余款2000美金。 除准备所需的文件外,还要准备在加拿大的安家费,多多益善,但对于单身的申请人来说,最低5000美金就够了。 面试没有通过的话律师将代我上诉,如果上诉失败则退回全部的律师费5000美金,而LANDING FEE 中有500加元按照加政府规定是不予退还的。 然后他给了我一套宣传资料,是一些报纸新闻和移民法的某一章的复印件。他指着一张和政府高级官员的合影上面的一个大胖子告诉我,这就是“御用大律师”罗森伯格先生。照片经过无数次的复印已经没有明暗的过渡层次,所有的人都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仅能从鼻子的高低来区分白人,黑人和亚洲人。 其实这个付款方式是十分苛刻的,移民公司在香港的收费方式都是先付小部分头款,余款都是收到签证时才付的。但是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些,而且好象移民公司在这个条款上又决不让步。 我当时并没有这么多钱。父母起初不同意我再去这么远的地方。我从上高中开始就离开家了,以后大学,工作,越走越远,现在又要远赴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父母心中可能是不情愿的,他们只希望一家人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地生活。后来回想起,当初毕业分配时母亲曾小心翼翼地问我愿不愿意回到家乡工作,并许诺给我买一部我梦寐以求的摩托车。我们家以前是在三线厂,我不是在家乡长大的,没有什么家乡观念,又急于干一番事业,于是随口拒绝了。现在回忆母亲殷切的目光,实不知如何回报。 最后父母还是拿出了多年的积蓄资助我,我再从朋友处借了些钱,加上自己的钱,可以付所有的费用和达到安家费的标准了。 但是我还是不放心,那时加拿大移民在中国仍算是新生事物,所有我找到的朋友要么是准备办,要么是正在办,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经验。那位美国小伙子又告诉我,移民条例极有可能收紧,到时可就不能保证我的分数还能够过70分了。眼看如果我再犹豫的话一片美好希望就将成为泡影了,更增加了我的精神压力。 正彷徨无计时,移民公司通知我,他们将有一个讲座,由加拿大方面的律师主持。那位律师是罗森伯格的PARTNER,也是个胖子, 可能是他的副手吧,因为他身材比罗小一号。会后,我请他再给我作一次评估,他在问了我不超过十个问题之后,毫不犹豫就在纸上用极快的速度列了一张表,居然和上述的评分一模一样。他的这种专业素质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当场就决定上去办公室拿来钱和他们签约。 接下来就开始准备资料了。按照他们的要求,我需要准备: 出生公证; 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 婚姻公证; 需要户口本和街道证明 工作经历公证; 我用的是前一公司的辞职证明和现在公司的一封证明工作范围和职位的证明信(当然不是用 移民的理由去找公司要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档案所在的外企服务公司的证明 财产公证: 用银行存折的复印件,人民币的也行 学历公证: 需要毕业证,学位证书 公证费在广州是每份200元。 我有个朋友是律师,我把资料和钱交给她,不到一个星期就办成了。 我在以前赴美参加公司的会议时就已经办好了护照,所以不用再麻烦了。 在移民公司里提交了文件,填写了申请表。加拿大律师已经为我准备好了一封申请信(可见,除了填好表以外,一封适当的申请信也是很有必要的),信上列举了我的工作经历,职责,职位,然后是律师为我评估的分数,在SUITABLITY一栏是空的,等待移民官自己给出。后来我才发现,正是这封申请信起了很大作用,也正是这封信使我认为律师费是物有所值。 大约20天后,我收到公司转来的北京加拿大大使馆的受理通知和档案号码,证明我的申请已经开始排队了。受理通知书上说只有在三个月后大使馆才接受查询。只有拥有这个档案号码才说明大使馆已经正式受理。 两个月后我再付了第二期律师费。 四个月后,顾问转来大使馆的答复:因近期申请人数增长极大,所以请在六个月后再查询。这样我不得不开始做长期抗战的准备。虽然在公司里与新上司不睦,但只要把向上爬的雄心壮志收起来,公司倒是个隐居的好地方。公司有两条64K的专线, 可以很方便地进行信息准备,我是参加广州分公司创建的员工之一,我的老上级已经是大中华区的MANAGEMENT TEAM之一,我被炒鱿鱼的可能倒不是很大。于是我又申请了一个助手的名额,不再为表现超人的工作能力而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儿。我的最好的朋友是公司里的一位工程师,他劝我学一些计算机知识,到加国后应该比行政秘书要收入高一些。他帮我在机器里装了一套C , 又给我开列了一份书目,告诉我只要搞通了C ,从 加拿大的朋友那里分点写程序的活儿应该是不成问题。可惜,就在这时,我离开了这间我曾经如此喜爱的公司。 我并不喜欢广州的环境,近几年广州的居住环境愈来愈恶劣,人们再也想不起来这个城市曾经被称作“花城”。我向往三角洲上其他几个新兴城市的美丽,于是过起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最后留在了美丽而又热闹的深圳。 在这期间,一直没有大使馆方面的消息,只是知道移民公司关闭了广州的办事处。于是我在他们的香港公司留下了我的电话和传呼机的号码,请他们有消息就通知我。因为我已经委托了律师办理,所以大使馆不接受我自己的查询,只好继续等待移民公司的消息。而又听说加国修改了OCCUPATION LIST(1997年5月23日),我的工种的分数已经降低了一半。我本来就不是很有信心,现在就更是觉得渺不可及了。 今年(1998年)2月的一天, 我正在书店里闲逛,手机响了起来,是香港的移民公司打来的,原来他们已经找了我十多天了。电话里一位小姐告诉我,面试通知已经收到,定于二月下旬在北京面试,他们将有面试的培训,问我培训是在香港做还是通过电话进行。我算了下时间,办手续去香港恐怕来不及了,就决定让他们通过电话来培训。 香港公司将面试通知寄给了我,我寄了一张2000美金的支票给了香港公司。在面试通知上,大使馆要求我补办一份最新的婚姻公证和无犯罪记录公证,再提供一份现在的雇主的工作证明信,还有一份现在的财产情况以及学位证书正本。随面试通知,移民公司还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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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收到了。是挂号信寄来的。 这是一个牛皮纸的大信封,落款是“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签证处”。VISA是一份好象申请书一样风格的表格,上面由电脑打印出关于我的资料,一式四份,中间垫着复写纸。随附的一张说明上写着:当你抵达加拿大机场时,你将被要求在你的签证上签字,移民官届时将在你的护照上加盖“永久居民” 的印章。” (On your arrival in Canada you will be asked to sign your visa in front of an immigration official who will then put a "Landed Immigrant" stamp in your passport.)。签证的有效期是从我参加体检的那天算起的,和体检的有效期一样,为期一年。 我随时可以走了。 -*-*-*-*- 我是1995年底在广州开始申请的。那时,因为香港的移民人数下降很快,许多移民顾问公司不得不将视线转移到中国大陆。一时间,广州的报纸上忽然多了许多关于移民加拿大的讲座的广告。一位朋友因为认识这种顾问公司的人,于是向我提起了移民的事。到外国去学习和生活从来都没有在我的议事日程上出现过,因为我在一家电脑公司有个很不错的工作,并且很怕再为考试而下苦功。但是那时正巧我刚换了一位上司,令我工作的十分不愉快,所以,朋友一说我就动心了,我也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家移民公司就在我办公的同一座大厦里面。接待我的是一个美国的小伙子,热情爽朗。他先介绍了自己的情况:他们是一家贸易协会,代理香港的一家移民顾问公司的业务,而香港的那家公司则是加拿大的一位大律师的在香港的代表。他接着解释业务情况:那位“皇家御用大律师”(我没想到 “御用”这个词还能和现代社会的某个人联系在一起。)叫罗森伯格(ROTENBERG),是加国一位极有名的移民法律师,移民法的一个段落就是他老人家起草的。公司的每一单CASE 都会由罗森伯格先生亲自处理。所以,他们在审核客户的时 候是比较严格的。但是他们只要确定接受委托,那么成功的可能性就非常非常高。而基于这个理由,如果移民和上诉都不成功的话,公司将除加国大使馆收取的手续费以外,全额退还我的服务费和代收的LANDING FEE。 我问道:“那么在办理申请的时候贵公司有什么人无我有的优势呢?” 美国小伙子告诉我:“我们的律师是有名的大律师,如果你的面试没有通过,我们将代表你上诉,上诉时如果移民官输了,那将说明他的业务水平有极大的问题。而和一位“御用大律师”打上诉官司,没有一位移民官敢说是有把握的。因此,移民官对待我们的客户的申请,一定是十分认真和小心的。” 他接着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在每一张信笺的抬头都会有罗森伯格的名字,也许那天移民官的心情不好,对那天处理的申请会特别挑剔,但当他看到罗森伯格的大名时,他会意识到如果太苛刻的话日后会有麻烦的,于是他一定不会拿你的申请来出气的,这样你就比别人更有保障了。” 这番说辞十分有道理,我马上请他为我评估一下,这是免费的。 在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之后,他告诉我:“你的分数够了,没问题。” “Relly?”,我非常惊喜,但又非常将信将疑,这也太容易了,我几乎不用做任何特别的工作就能去加拿大? 于是他给我看了为我打的分: Age 10 Education 15 English 09 Level 08 Occupation 01 S.V.P 15 Experience 06 Suitability 08 Total 72 接着他向我解释了一下各个项目所代表的意义,一个人的总分等于或高于70分就自动通过了。 我持外贸专业的工科学士学位,毕业后先在广州的一家著名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任采购员,负责公司生产所需进口物品的采购,一年后,我加入了这间美国电脑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负责行政和财务工作(F&A: FINANCE & ADMINISTRATION ), 到当时 为止,已经有两年: Purchase Administrator 1 year Administrative Officer 2 years 于是,我的工作经验正好可以获得06分。再按照当时的OCCUPATION LIST所列的OCCUPATION和SVP, 我可以得到上述的分数。 律师费一共5000美金,加拿大政府预收LANDING FEE 1113美金,合计我要准备6113美金。付款方式为: 签约时付1000美金; 收到受理号时候付LANDING FEE 1113美金; 签约后两个月后付2000美金; 收到面试通知后付余款2000美金。 除准备所需的文件外,还要准备在加拿大的安家费,多多益善,但对于单身的申请人来说,最低5000美金就够了。 面试没有通过的话律师将代我上诉,如果上诉失败则退回全部的律师费5000美金,而LANDING FEE 中有500加元按照加政府规定是不予退还的。 然后他给了我一套宣传资料,是一些报纸新闻和移民法的某一章的复印件。他指着一张和政府高级官员的合影上面的一个大胖子告诉我,这就是“御用大律师”罗森伯格先生。照片经过无数次的复印已经没有明暗的过渡层次,所有的人都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仅能从鼻子的高低来区分白人,黑人和亚洲人。 其实这个付款方式是十分苛刻的,移民公司在香港的收费方式都是先付小部分头款,余款都是收到签证时才付的。但是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些,而且好象移民公司在这个条款上又决不让步。 我当时并没有这么多钱。父母起初不同意我再去这么远的地方。我从上高中开始就离开家了,以后大学,工作,越走越远,现在又要远赴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父母心中可能是不情愿的,他们只希望一家人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地生活。后来回想起,当初毕业分配时母亲曾小心翼翼地问我愿不愿意回到家乡工作,并许诺给我买一部我梦寐以求的摩托车。我们家以前是在三线厂,我不是在家乡长大的,没有什么家乡观念,又急于干一番事业,于是随口拒绝了。现在回忆母亲殷切的目光,实不知如何回报。 最后父母还是拿出了多年的积蓄资助我,我再从朋友处借了些钱,加上自己的钱,可以付所有的费用和达到安家费的标准了。 但是我还是不放心,那时加拿大移民在中国仍算是新生事物,所有我找到的朋友要么是准备办,要么是正在办,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经验。那位美国小伙子又告诉我,移民条例极有可能收紧,到时可就不能保证我的分数还能够过70分了。眼看如果我再犹豫的话一片美好希望就将成为泡影了,更增加了我的精神压力。 正彷徨无计时,移民公司通知我,他们将有一个讲座,由加拿大方面的律师主持。那位律师是罗森伯格的PARTNER,也是个胖子, 可能是他的副手吧,因为他身材比罗小一号。会后,我请他再给我作一次评估,他在问了我不超过十个问题之后,毫不犹豫就在纸上用极快的速度列了一张表,居然和上述的评分一模一样。他的这种专业素质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当场就决定上去办公室拿来钱和他们签约。 接下来就开始准备资料了。按照他们的要求,我需要准备: 出生公证; 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 婚姻公证; 需要户口本和街道证明 工作经历公证; 我用的是前一公司的辞职证明和现在公司的一封证明工作范围和职位的证明信(当然不是用 移民的理由去找公司要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档案所在的外企服务公司的证明 财产公证: 用银行存折的复印件,人民币的也行 学历公证: 需要毕业证,学位证书 公证费在广州是每份200元。 我有个朋友是律师,我把资料和钱交给她,不到一个星期就办成了。 我在以前赴美参加公司的会议时就已经办好了护照,所以不用再麻烦了。 在移民公司里提交了文件,填写了申请表。加拿大律师已经为我准备好了一封申请信(可见,除了填好表以外,一封适当的申请信也是很有必要的),信上列举了我的工作经历,职责,职位,然后是律师为我评估的分数,在SUITABLITY一栏是空的,等待移民官自己给出。后来我才发现,正是这封申请信起了很大作用,也正是这封信使我认为律师费是物有所值。 大约20天后,我收到公司转来的北京加拿大大使馆的受理通知和档案号码,证明我的申请已经开始排队了。受理通知书上说只有在三个月后大使馆才接受查询。只有拥有这个档案号码才说明大使馆已经正式受理。 两个月后我再付了第二期律师费。 四个月后,顾问转来大使馆的答复:因近期申请人数增长极大,所以请在六个月后再查询。这样我不得不开始做长期抗战的准备。虽然在公司里与新上司不睦,但只要把向上爬的雄心壮志收起来,公司倒是个隐居的好地方。公司有两条64K的专线, 可以很方便地进行信息准备,我是参加广州分公司创建的员工之一,我的老上级已经是大中华区的MANAGEMENT TEAM之一,我被炒鱿鱼的可能倒不是很大。于是我又申请了一个助手的名额,不再为表现超人的工作能力而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儿。我的最好的朋友是公司里的一位工程师,他劝我学一些计算机知识,到加国后应该比行政秘书要收入高一些。他帮我在机器里装了一套C , 又给我开列了一份书目,告诉我只要搞通了C ,从 加拿大的朋友那里分点写程序的活儿应该是不成问题。可惜,就在这时,我离开了这间我曾经如此喜爱的公司。 我并不喜欢广州的环境,近几年广州的居住环境愈来愈恶劣,人们再也想不起来这个城市曾经被称作“花城”。我向往三角洲上其他几个新兴城市的美丽,于是过起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最后留在了美丽而又热闹的深圳。 在这期间,一直没有大使馆方面的消息,只是知道移民公司关闭了广州的办事处。于是我在他们的香港公司留下了我的电话和传呼机的号码,请他们有消息就通知我。因为我已经委托了律师办理,所以大使馆不接受我自己的查询,只好继续等待移民公司的消息。而又听说加国修改了OCCUPATION LIST(1997年5月23日),我的工种的分数已经降低了一半。我本来就不是很有信心,现在就更是觉得渺不可及了。 今年(1998年)2月的一天, 我正在书店里闲逛,手机响了起来,是香港的移民公司打来的,原来他们已经找了我十多天了。电话里一位小姐告诉我,面试通知已经收到,定于二月下旬在北京面试,他们将有面试的培训,问我培训是在香港做还是通过电话进行。我算了下时间,办手续去香港恐怕来不及了,就决定让他们通过电话来培训。 香港公司将面试通知寄给了我,我寄了一张2000美金的支票给了香港公司。在面试通知上,大使馆要求我补办一份最新的婚姻公证和无犯罪记录公证,再提供一份现在的雇主的工作证明信,还有一份现在的财产情况以及学位证书正本。随面试通知,移民公司还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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