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留英学生眼中的英国和英国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3 14: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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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中国人来说,只有这样的孩子才适合呆,”一个北京籍的学生如此这般下结论,“这孩子必须吃素,必须学佛,还必须能常常一个人没事呆着也舒服。   这样的孩子在英国,尤其是在约克这种小地方才不会觉得闷。”不错,我就是“这样的孩子”,留学生们纷纷抱怨日子单调,我没有附和。当然,玩笑归玩笑,平心而论,学生生活难免相对单调,课业压力,费用局限,加上语言障碍,前途隐忧,很少人有时间有心情去广交朋友,大换花样,让日子丰富多彩。何况英国小国寡民,大体上还颇为厚古薄今,故而有人从繁华热闹一下来到古朴安静,很不习惯。实际上,英国环境洁雅,空气清新,古迹遍地,又不乏风景优美之所在,娱乐消闲动静兼宜,既有很开阔的空间发思古之幽情,也足以给人较强烈的文化差异冲击,不失为一个耐人寻味的国家。   约克小地方约克(York)就是一个典型的英国小城。她不过方圆数英里,人口十几万,市中心区和我故乡广西南丹城关镇差不多,却是“历史名城”,每年从英国本土和世界各地来的观光客不下百万。人人都知道的美国纽约(NewYork),就是“新约克”之意,有句谚语“城市美如斯,复以命名字”(A city is so nice, name it twice),典从此出。可见当初纽约还是蛮荒之地时,约克就已使那些拓荒者魂牵梦萦。      公元71年,罗马人在奥斯(Ouse)河和福司(Foss)河分流的岸边始建营地,命名艾波罗肯(Eboracum),意为“紫杉林地”,即约克前身。及至3世纪,“林地”发展为下不列颠(LowerBritain)的都城。然后历经君士坦丁人,丹麦海盗,盎克鲁撒克逊人,哥特人的统治,到中世纪,这里商业繁荣,各种同业行会齐全,成为英格兰仅亚于伦敦的第二大城市。14世纪查理二世治下,约克市长是当时唯一能与伦敦市长享有相同荣誉头衔的勋爵。17,18世纪,约克还是数代英王青睐的北部都市,他们到此设立办公中心,参加赛马会,看戏跳舞;直到工业化席卷欧美,其光华才渐渐被新兴的工业城市所遮盖。   如果时光倒流两三百年,也许这里会让留学生们兴奋一些。但肯定会有人说,那时中国正值康乾盛世,约克怎及扬州苏杭之类的风流繁华?这样比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南京籍的学生就对约克人引以为豪的中世纪城墙不以为然:“这也叫城墙?南京的城墙可以在上面开车。这只能叫‘一堵墙’。”我不禁莞尔,比法虽有欠公允,而恋乡情结尚是可喜。   这‘一堵墙’绕城而建,串联四个踞守要道的大城门,将1平方公里市中心区环抱在内,是哥特人当年为加强城防而设计。和中国很多城墙不同的是,它墙垛是单列的,只有朝城外那一面,看来方便守兵上窜下跳,利于对外作战和逃跑,但似乎无意防内乱。毕竟,若真内外夹攻,一列墙垛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这样倒还省事省料。墙上容2,3人并行,最宽处约2米,全长近5千米;墙下种满旱地水仙,春暖花开时,一大带鹅黄嫩绿衬白墙,煞是好看。此外还有些1世纪罗马城墙残迹,一部分可在市内寻到,一部分只能去博物馆参观了。   由于历史比较悠久,统治民族更换不少,约克城内建筑风格十分丰富。虽然时代变迁,一些古貌已经湮灭,但精华处作为英格兰历史的一部分,都被保存完好,赋予了这小城独特的魅力。城中最具代表性建筑是十字形的约克大教堂,非常雄伟,其尖顶很有几分穿云之势,而玻璃彩绘美奂美仑,名闻四海。它是北部欧洲最大的哥特式教堂,有着号称世界第一的哥特式中殿,但始建于1220年,所以南北翼留有早期英式风格;地下室却是罗马风格。至于其它局部和无数装饰,更有难以概全的风格,来自不同时代,不同名家。最新的风格该是“现代英童式”:1984年,据说因任命一位有争议的大主教惹怒了上帝,神灵雷劈教堂,烧掉南翼殿顶部连同上面68个圆形浮雕,后来重建时选用了6个儿童竞赛作品,其中一个雕的是宇航员登月,十分稚拙可爱。全英最大的钟也属于这里,叫“大彼得”,直径约2.44米,重10吨,由于维修费过于昂贵,今年,教堂打算造六口1至3吨重的钟来分担其工作,并作为女王母亲百岁寿辰的献礼,届时“奏响全王国最深沉的钟鸣”。教堂里触目多为古董,几乎每块砖都有个说法,不胜枚举。在英国乃自欧洲各地旅游,教堂总是一大景观,这有点类似在中国游名山必访古寺。余光中深感:“一座悠久而宏伟的大教堂,何止是宗教的圣殿,也是历史的证明,建筑的典范,帝王与高僧的冥寝,经卷与文献的守卫,名画与雕刻的珍藏。这一切,甚至比博物馆还要生动自然,因为一个民族真是这么生活过来的,带着希望与传说,恐惧与安慰。”除了古迹之外,城内外还有大大小小十来个博物馆,较特别的是国家铁路博物馆,也号称“世界第一大”;“爱维海盗中心”,展示10世纪被丹麦海盗占领了数十年,并改名为“爱维”(Jovik)的约克城;海盗风格的建筑如今已荡然无存,只有几个丹麦式街名留下。虽然这里古建筑多,但整个城市色调颇为朴淡清新,不觉低沉;阳光普照时,还有几分明媚。大概是因为建筑物多用较为细腻的灰白色石料,红砖红瓦,抑或漆上白色之故,比起爱丁堡的深灰,咖啡色系的粗砖石建筑群,要显轻快一些。伦敦色调也和约克差不多(当然,规模气派得另当别论)。也许从这选料用色,可以看出一点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差别端倪。   约克是约克郡的中心城市,这意味着有数十个比她还小巧的村镇环绕周围。我比较感兴趣的是Haworth,因为那儿有勃朗特三姐妹的故居,而夏绿蒂。勃朗特是我喜欢的英国作家之一,当年的学士论文就以她的〈简。爱>为题。为了写论文,那本书翻得脱了线,英格兰乡村风光从此在心中挥之不去。只不知到底罗切斯特的庄园和约翰的小教堂座落何处,若有时间真该去探访探访。   今天天气说到英格兰乡村风光,或但凡说到英国风光,都不能不令人想起英国举世闻名的天气。因为天气的变化,确实直接联系着风光的视觉效果以及观光者的心情,而英国的天气是极不可靠的。这一刻阳光普照,下一刻有可能刮风下雨,也可能会下大雪;今天是夏天,明天有可能就变成冬天,也可能是春天。所以英国人见面寒喧以“今天天气”为开场白,和中国人以“吃了么”打招呼一样自然,表明了长期以来,英人对天气的关心程度不亚于国人对吃饭问题的关心。   不过现在这种传统似渐渐消失,并非天气变好了,而是交通工具发达,暖气设施无处不在,防水外套花样也不少,人们出门带不带雨具,穿多穿少没多大关系。   来英以为,这里出门必人手一伞,谁知刚好相反,都直接让雨淋着,因为常是小雨或中雨,淋一下不要紧。而雨大时风也太大,很容易就能把伞掀翻吹破,一把破伞还在风里把人拖来带去,直任冷雨无情,斯文扫地。我的斯文就这样被扫了好几次,后来学个乖,再也不撑桑.尽管设施的现代化降低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对天气的关心,天气好坏带来的影响还是很明显。阳光在英国可比黄金,极为难得。也正由于难得,一切在灿烂晴空下格外清朗,那日子就象被阳光镀了金,让人留恋。春天,尤其夏天,见到太阳的机率升高,如果它一天坚持露脸6小时以上,就会有很多人停下工作学习去享受阳光,踢球的,跑步的,到草地上或躺或坐,聊天,看书,午饭,睡觉。最受欢迎的花园酒会都是在此时举办:碧蓝的云天,鲜红的草莓,洁白的奶油,透亮的酒水,翠绿的草地树荫,耀眼的笑容和吊带薄纱裙……玫瑰芬芳,和风低唱。“夏去夏来天鹅死”(“After many a summer dies the swan”),好时光纵然甜美,终究短暂,难怪有英国人认为“夏日午后”(summer afternoon)是英文里最漂亮的词串,每个英国人的心中,都珍藏着一个仲夏的热梦。至于坏天气的影响,据我观察,几达摧残人性的地步。英国坏天气说来就来,不说也来,特别是漫漫长冬,凄风苦雨,就算暖气再充沛也无济于事,许多人表情僵硬,笑容吝啬,如丧考妣。骂天气的英国人不计其数,“名骂”亦不少,我就不班门弄斧了,且列举其中一二:   英国的天气引发出全世界力道最足的殖民冲动(“The climate of England has been theworld’s most powerful colonizing impulse.”)。___罗素. 我不想改变英国的任何东西,除了天气。(“I don’t desire to change anything in England except the weather.”)。____王尔德.若把罗素名言“现代化”“平民化”,可以这么说:“英国的天气造就了全世界最疯狂的球迷。”想来留学生们嫌英国闷,天气也是重要原因。还好,暂时没发现谁像球迷一样憋着那么大的爆发力,许是用在学习上了,又也许仍在积累中罢.   话说回来,除了变幻无常,雨云过多之外,英国的天气并不太糟。冬天温度通常在摄氏零下5度至摄氏6度之间,夏天则8至25度,不很冷也不很热,甚至可以说相当温和。而且,冬天时大可欣赏枯树寒塘鸭戏水,试看疏星冷月如何照孤影;当风雨不期而,铅云密布,可以欣赏典型英国女孩象牙般面孔上深深的英式忧郁,或者自己偶尔来个中式忧郁,“惆怅旧欢如梦”,也是种享受。若干年后,眼前一切也会成为往事,往事带着雨,岂不更令人追怀。这些冷艳清绝之美不付点代价自然是欣赏不到的,所以就不必抱怨天气了。英国经典小说里,不就多是这种天气下的“英格兰乡村风光”吗?在简爱或苔丝漏夜出奔的地方,多少年来一直斜雨飘忽。苍茫的旷野,天地一色;远树弥漫,曲径荒幽。芜坡缓处,矗立着灰色的城堡或小教堂,十数间爬着乱藤印满苔痕的瓦顶石屋木房,疏落散布……事实上,虽然此类风光的色调以浓,灰为主,但只要有草地,感觉就明亮很多。英国草地一年四季大都绿得赏心悦目,而且简直跟其野鸭一样经风耐雨,鲜鲜活活到处都是。野鸭是应该补记一笔的。无论天气如何变幻,英国的鸭子们好象总是最快乐的一群。它们是如此适应英国生活,以至凡有塘水处,必有野鸭。我从华兹华斯居留的湖区水畔,到徐志摩再别的康河桥边,从苏格兰爱丁堡校园的LOCH(“湖”,方言),到英格兰约克校园的LAKE,都少不了喂喂它们。学校里每到吃饭时间,鸭们总会盯住学生厨房,一旦发现有人,立刻聒噪着摇摆到窗下候食。英国动物保护法完善,且禽类里英人独爱吃鸡,故野鸭子无性命之虞。常听中国学生讨论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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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中国人来说,只有这样的孩子才适合呆,”一个北京籍的学生如此这般下结论,“这孩子必须吃素,必须学佛,还必须能常常一个人没事呆着也舒服。   这样的孩子在英国,尤其是在约克这种小地方才不会觉得闷。”不错,我就是“这样的孩子”,留学生们纷纷抱怨日子单调,我没有附和。当然,玩笑归玩笑,平心而论,学生生活难免相对单调,课业压力,费用局限,加上语言障碍,前途隐忧,很少人有时间有心情去广交朋友,大换花样,让日子丰富多彩。何况英国小国寡民,大体上还颇为厚古薄今,故而有人从繁华热闹一下来到古朴安静,很不习惯。实际上,英国环境洁雅,空气清新,古迹遍地,又不乏风景优美之所在,娱乐消闲动静兼宜,既有很开阔的空间发思古之幽情,也足以给人较强烈的文化差异冲击,不失为一个耐人寻味的国家。   约克小地方约克(York)就是一个典型的英国小城。她不过方圆数英里,人口十几万,市中心区和我故乡广西南丹城关镇差不多,却是“历史名城”,每年从英国本土和世界各地来的观光客不下百万。人人都知道的美国纽约(NewYork),就是“新约克”之意,有句谚语“城市美如斯,复以命名字”(A city is so nice, name it twice),典从此出。可见当初纽约还是蛮荒之地时,约克就已使那些拓荒者魂牵梦萦。      公元71年,罗马人在奥斯(Ouse)河和福司(Foss)河分流的岸边始建营地,命名艾波罗肯(Eboracum),意为“紫杉林地”,即约克前身。及至3世纪,“林地”发展为下不列颠(LowerBritain)的都城。然后历经君士坦丁人,丹麦海盗,盎克鲁撒克逊人,哥特人的统治,到中世纪,这里商业繁荣,各种同业行会齐全,成为英格兰仅亚于伦敦的第二大城市。14世纪查理二世治下,约克市长是当时唯一能与伦敦市长享有相同荣誉头衔的勋爵。17,18世纪,约克还是数代英王青睐的北部都市,他们到此设立办公中心,参加赛马会,看戏跳舞;直到工业化席卷欧美,其光华才渐渐被新兴的工业城市所遮盖。   如果时光倒流两三百年,也许这里会让留学生们兴奋一些。但肯定会有人说,那时中国正值康乾盛世,约克怎及扬州苏杭之类的风流繁华?这样比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南京籍的学生就对约克人引以为豪的中世纪城墙不以为然:“这也叫城墙?南京的城墙可以在上面开车。这只能叫‘一堵墙’。”我不禁莞尔,比法虽有欠公允,而恋乡情结尚是可喜。   这‘一堵墙’绕城而建,串联四个踞守要道的大城门,将1平方公里市中心区环抱在内,是哥特人当年为加强城防而设计。和中国很多城墙不同的是,它墙垛是单列的,只有朝城外那一面,看来方便守兵上窜下跳,利于对外作战和逃跑,但似乎无意防内乱。毕竟,若真内外夹攻,一列墙垛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这样倒还省事省料。墙上容2,3人并行,最宽处约2米,全长近5千米;墙下种满旱地水仙,春暖花开时,一大带鹅黄嫩绿衬白墙,煞是好看。此外还有些1世纪罗马城墙残迹,一部分可在市内寻到,一部分只能去博物馆参观了。   由于历史比较悠久,统治民族更换不少,约克城内建筑风格十分丰富。虽然时代变迁,一些古貌已经湮灭,但精华处作为英格兰历史的一部分,都被保存完好,赋予了这小城独特的魅力。城中最具代表性建筑是十字形的约克大教堂,非常雄伟,其尖顶很有几分穿云之势,而玻璃彩绘美奂美仑,名闻四海。它是北部欧洲最大的哥特式教堂,有着号称世界第一的哥特式中殿,但始建于1220年,所以南北翼留有早期英式风格;地下室却是罗马风格。至于其它局部和无数装饰,更有难以概全的风格,来自不同时代,不同名家。最新的风格该是“现代英童式”:1984年,据说因任命一位有争议的大主教惹怒了上帝,神灵雷劈教堂,烧掉南翼殿顶部连同上面68个圆形浮雕,后来重建时选用了6个儿童竞赛作品,其中一个雕的是宇航员登月,十分稚拙可爱。全英最大的钟也属于这里,叫“大彼得”,直径约2.44米,重10吨,由于维修费过于昂贵,今年,教堂打算造六口1至3吨重的钟来分担其工作,并作为女王母亲百岁寿辰的献礼,届时“奏响全王国最深沉的钟鸣”。教堂里触目多为古董,几乎每块砖都有个说法,不胜枚举。在英国乃自欧洲各地旅游,教堂总是一大景观,这有点类似在中国游名山必访古寺。余光中深感:“一座悠久而宏伟的大教堂,何止是宗教的圣殿,也是历史的证明,建筑的典范,帝王与高僧的冥寝,经卷与文献的守卫,名画与雕刻的珍藏。这一切,甚至比博物馆还要生动自然,因为一个民族真是这么生活过来的,带着希望与传说,恐惧与安慰。”除了古迹之外,城内外还有大大小小十来个博物馆,较特别的是国家铁路博物馆,也号称“世界第一大”;“爱维海盗中心”,展示10世纪被丹麦海盗占领了数十年,并改名为“爱维”(Jovik)的约克城;海盗风格的建筑如今已荡然无存,只有几个丹麦式街名留下。虽然这里古建筑多,但整个城市色调颇为朴淡清新,不觉低沉;阳光普照时,还有几分明媚。大概是因为建筑物多用较为细腻的灰白色石料,红砖红瓦,抑或漆上白色之故,比起爱丁堡的深灰,咖啡色系的粗砖石建筑群,要显轻快一些。伦敦色调也和约克差不多(当然,规模气派得另当别论)。也许从这选料用色,可以看出一点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差别端倪。   约克是约克郡的中心城市,这意味着有数十个比她还小巧的村镇环绕周围。我比较感兴趣的是Haworth,因为那儿有勃朗特三姐妹的故居,而夏绿蒂。勃朗特是我喜欢的英国作家之一,当年的学士论文就以她的〈简。爱>为题。为了写论文,那本书翻得脱了线,英格兰乡村风光从此在心中挥之不去。只不知到底罗切斯特的庄园和约翰的小教堂座落何处,若有时间真该去探访探访。   今天天气说到英格兰乡村风光,或但凡说到英国风光,都不能不令人想起英国举世闻名的天气。因为天气的变化,确实直接联系着风光的视觉效果以及观光者的心情,而英国的天气是极不可靠的。这一刻阳光普照,下一刻有可能刮风下雨,也可能会下大雪;今天是夏天,明天有可能就变成冬天,也可能是春天。所以英国人见面寒喧以“今天天气”为开场白,和中国人以“吃了么”打招呼一样自然,表明了长期以来,英人对天气的关心程度不亚于国人对吃饭问题的关心。   不过现在这种传统似渐渐消失,并非天气变好了,而是交通工具发达,暖气设施无处不在,防水外套花样也不少,人们出门带不带雨具,穿多穿少没多大关系。   来英以为,这里出门必人手一伞,谁知刚好相反,都直接让雨淋着,因为常是小雨或中雨,淋一下不要紧。而雨大时风也太大,很容易就能把伞掀翻吹破,一把破伞还在风里把人拖来带去,直任冷雨无情,斯文扫地。我的斯文就这样被扫了好几次,后来学个乖,再也不撑桑.尽管设施的现代化降低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对天气的关心,天气好坏带来的影响还是很明显。阳光在英国可比黄金,极为难得。也正由于难得,一切在灿烂晴空下格外清朗,那日子就象被阳光镀了金,让人留恋。春天,尤其夏天,见到太阳的机率升高,如果它一天坚持露脸6小时以上,就会有很多人停下工作学习去享受阳光,踢球的,跑步的,到草地上或躺或坐,聊天,看书,午饭,睡觉。最受欢迎的花园酒会都是在此时举办:碧蓝的云天,鲜红的草莓,洁白的奶油,透亮的酒水,翠绿的草地树荫,耀眼的笑容和吊带薄纱裙……玫瑰芬芳,和风低唱。“夏去夏来天鹅死”(“After many a summer dies the swan”),好时光纵然甜美,终究短暂,难怪有英国人认为“夏日午后”(summer afternoon)是英文里最漂亮的词串,每个英国人的心中,都珍藏着一个仲夏的热梦。至于坏天气的影响,据我观察,几达摧残人性的地步。英国坏天气说来就来,不说也来,特别是漫漫长冬,凄风苦雨,就算暖气再充沛也无济于事,许多人表情僵硬,笑容吝啬,如丧考妣。骂天气的英国人不计其数,“名骂”亦不少,我就不班门弄斧了,且列举其中一二:   英国的天气引发出全世界力道最足的殖民冲动(“The climate of England has been theworld’s most powerful colonizing impulse.”)。___罗素. 我不想改变英国的任何东西,除了天气。(“I don’t desire to change anything in England except the weather.”)。____王尔德.若把罗素名言“现代化”“平民化”,可以这么说:“英国的天气造就了全世界最疯狂的球迷。”想来留学生们嫌英国闷,天气也是重要原因。还好,暂时没发现谁像球迷一样憋着那么大的爆发力,许是用在学习上了,又也许仍在积累中罢.   话说回来,除了变幻无常,雨云过多之外,英国的天气并不太糟。冬天温度通常在摄氏零下5度至摄氏6度之间,夏天则8至25度,不很冷也不很热,甚至可以说相当温和。而且,冬天时大可欣赏枯树寒塘鸭戏水,试看疏星冷月如何照孤影;当风雨不期而,铅云密布,可以欣赏典型英国女孩象牙般面孔上深深的英式忧郁,或者自己偶尔来个中式忧郁,“惆怅旧欢如梦”,也是种享受。若干年后,眼前一切也会成为往事,往事带着雨,岂不更令人追怀。这些冷艳清绝之美不付点代价自然是欣赏不到的,所以就不必抱怨天气了。英国经典小说里,不就多是这种天气下的“英格兰乡村风光”吗?在简爱或苔丝漏夜出奔的地方,多少年来一直斜雨飘忽。苍茫的旷野,天地一色;远树弥漫,曲径荒幽。芜坡缓处,矗立着灰色的城堡或小教堂,十数间爬着乱藤印满苔痕的瓦顶石屋木房,疏落散布……事实上,虽然此类风光的色调以浓,灰为主,但只要有草地,感觉就明亮很多。英国草地一年四季大都绿得赏心悦目,而且简直跟其野鸭一样经风耐雨,鲜鲜活活到处都是。野鸭是应该补记一笔的。无论天气如何变幻,英国的鸭子们好象总是最快乐的一群。它们是如此适应英国生活,以至凡有塘水处,必有野鸭。我从华兹华斯居留的湖区水畔,到徐志摩再别的康河桥边,从苏格兰爱丁堡校园的LOCH(“湖”,方言),到英格兰约克校园的LAKE,都少不了喂喂它们。学校里每到吃饭时间,鸭们总会盯住学生厨房,一旦发现有人,立刻聒噪着摇摆到窗下候食。英国动物保护法完善,且禽类里英人独爱吃鸡,故野鸭子无性命之虞。常听中国学生讨论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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