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考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7 16:23: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主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
一、 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是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指导下,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
二、 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为专科学历,其学业标准是,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考虑到电子商务专业特殊要求,专科层次强调技能要求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根据上述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专科层次共设置16门课程,73学分,其中,网上作业占16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6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分累计达到73学分的考生,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三、 专业培养目标和自学考核要求
本专业要求考生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
本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不含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含有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核包括笔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上机考试实行等级分制,其中等级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等。笔试和上机考试分别进行。考生在参加笔试或上机考试之前,必须先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上机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只通过笔试或上机考试中的一项,则须在该项考试通过后的两年内取得另一项考试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不能在两年内取得该门课程笔试和上机考试的合格成绩,则在再次报名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时,必须重新完成该门课程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并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笔试和上机考试。
四、 考试课程设置、学分及实践环节实施要求
(一) 课程设置及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说明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
2 |
邓小平理论基础 |
3 |
|
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
4 |
电子商务英语 |
3 |
|
5 |
经济学(二) |
5 |
|
6 |
基础会计学 |
5 |
|
7 |
市场营销(三) |
5 |
|
8 |
国际贸易实务(三) |
6 |
|
9 |
商务交流(二) |
4 |
|
10 |
市场信息学 |
5 |
|
11 |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
3 |
|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
3 |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12 |
电子商务概论 |
4 |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13 |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 |
3 |
|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实践) |
3 |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14 |
网页设计与制作 |
2 |
|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
3 |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15 |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
2 |
|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
3 |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16 |
综合作业 |
2 |
|
综合作业(实践) |
2 |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合计 |
73学分 |
说明:
1、 每门课程的学分反映了课程的比重和课程内容的份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课程的18学时。
2、 各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由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
3、 凡已取得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政治课。
4、 已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其《经济法》、《市场营销》和《商务交流》课程的成绩可替代本专业计划中相同名称课程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