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组织好07年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工作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07 16:24: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盟市招生考试中心:

  200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4月21、22日进行,各盟市要按照全区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与规定,精心组织、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应考者“严肃考风、严明考纪”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岗前责任人的教育。在考试中要充分体现自学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各盟市一定要认真领会全区考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推广考试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本盟市考试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分类指导,强化管理,扎实工作,把问题和差错率降到最低程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07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二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4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4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每天考试课程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专刊》(自考版)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二、要加强试(答)卷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试(答)卷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是考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定要高度重视。试(答)卷的领送押运、保管保密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中的规定执行,考试期间必须按要求配备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与安全保卫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密制度,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要认真遴选考点,制定详细的考务工作安排,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

  (一)各盟市要认真遴选那些校长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校风校纪良好的学校做自考考点。

  (二)各盟市自考办要依照本盟市实际情况制定《考务工作安排》,要对整个考试过程中的每个工作环节、每个工作人员都做出具体的岗位安排,要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同时要加大对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的思想、纪律、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三)工作人员、监考人员不经培训不得上岗,培训不合格、业务不熟悉不准上岗。坚决杜绝试卷分发错误,答卷倒装、错装、漏装及条形码粘贴错误;坚决杜绝替考现象及雷同答卷事件的发生。

  (四)《考务工作安排》上一定要注明盟市考办考试期间值班电话和试卷保密室值班电话,并于4月18日前一式三份报自治区自考办(18日以前寄到自治区考办)。

  四、领送试(答)卷的时间、地点与要求

  (一)2007年上半年试卷印刷地点仍在通辽市。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自考办统一安排的时间和要求领取和押运试卷。具体安排是: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以及通辽市直接到通辽市科尔沁教育印刷厂领取试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可选派2名熟悉考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到通辽市科尔沁教育印刷厂领取试卷后亲自押运到呼和浩特市,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组织接站并安排吃住,第二天再由本盟市派车,并配备公安(武警)人员从呼和浩特市运回本盟市。(领送试卷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一)

  (二)各盟市送答卷时,答卷交接单仍用领取试卷时所用的交接单,不得重新打印。

  五、需要注意和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点、考场布置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考点的横幅、宣传标语、警戒线及公示栏等要一应俱全,考场要选用明亮、宽敞、清洁、卫生的教室。

  (二)要加强对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

  (三)本次各盟市送答卷时间与往年规定时间不同,提前一天,为4月23、24、25日。

  (四)“答题卡”在盟市领卷时领取,“笔迹卡”由印刷厂分装成袋后在考前直接发往各盟市。

  (五)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试卷上考生不用再填写旧准考证号码。

  (六)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取消《考场记录单》,各盟市要监督检查监考人员认真填涂《缺考违纪登记卡》。

  (七)今年上半年共有十八门课程分主、客观答卷,具体课程名称见附件二。

  (八)本次考试答题卡与笔迹卡样式不同,望各盟市认真做好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正确分发并指导考生正确填涂。

  (九)本次考试的“园林美术”考试课程设有绘画内容,需要考生准备彩铅(20色)、针管笔等考试工具,各盟市要提高服务意识,通知到每名参加本课程考试的考生。

  六、各盟市要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领导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视,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试期间自治区教育厅、纪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继续派出巡视检查组对各盟市的考试组织管理及考风考纪进行巡视检查,各盟市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七、考试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从试卷到达盟市之日起和每天考试结束后于18点之前以传真方式向自治区自考办报告当天的试卷安全保密及考试情况,传真电话:0471-6510542、0471-6516786,值班与举报电话:0471-6510542.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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