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迷津:名师谈2007年司法考试复习技巧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0 11:44: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主持人:大家好,进入4、5月份,标志着2007年的司法考试已经进入了全面备战阶段,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考生最为迷茫的时期。为了消除大家的迷茫,我们邀请到了中律LG400司法考试培训学校的执行校长李恒源老师,就07年的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各部门法考查特点以及复习策略等问题为大家指点迷津。李老师,你好!

  李恒源校长: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李老师,目前大部分考生已经开始复习,但是据我们了解,他们虽然已经开始复习,但多半还处在迷茫中,迷茫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不知道07年的司法考试到底会有什么新动态?请李老师为考生分析预测一下07年的命题趋势。

  李恒源校长:俗话说“一个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考生在进入复习前首先应该对今年的司考动态、命题思路有个全面的了解,才能对症下药,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通俗的说就是——瞎忙活。

  司法考试历经五年实践演练,再加上以前律考的经验积累,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考核方式和命题规律。每年的司法考试虽然都有变化,但这种变化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不是杂乱无章的。因此要预测07年的命题思路、命题趋势就不能脱离往年的规律。

  根据这几年的经验,司法考试的发展特点有这么三个:一是理论性加深,二是实践性增加,三是综合性加强。第一个特点就是劝大家不能再抱着侥幸心理,期望背背法条就能过关;第二个特点提醒大家不能只停留在理论阶段,还要关注热点案例、训练法律思维、增强案例分析能力;第三个特点要求大家不能孤立分割的复习,而要将相关部门法联系起来,搭建法律框架,系统的体系化的掌握,对同一个问题学会从多角度分析,多角度分析后再形成一个综合的评价。

  当然,我想考生们更关注的还是07年司法考试到底有哪些特殊的地方?要了解2007年的司考动态,我认为需要把握两点:一是2006年至2007年之间出台了众多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二是2007年的司考面临两考的逼近,可以这么说2007年的司法考试很有可能是两考前的末班车。

  关于第一点,06年司法考试结束后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有:《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破产法》、《合法企业法》等,司法解释有刑法方面的《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关于《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死刑二审案件的规定》和《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决议》,民事诉讼法方面的《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商经方面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新增法条和解释必定会是07年司法考试的重头戏。

  在上面这些新法中我点出四个:三个法、一个解释,大家一定要花大力气来复习。三个法是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一个解释是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决议,这里尤其重要的是物权法,物权法的出台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一经出台就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极大反响。大家花费多大的力气都不为过。

  对于第二个特点,我只想提醒大家要争取今年一举过关。2008年可能实行的两考模式会增加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尤其是对于按照一考复习的考生是非常不利的。同时,07年是司法考试的小年,司法考试的难度会有所降低,大家如果不好好抓住这个机会那就太可惜了。

  主持人:谢谢李老师的分析,刚才你也说了新法是2007年司法考试的重头戏,那么在复习新法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呢?

  李恒源校长:很多学生都认为新出了这么多法律是对考生负担的增加。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根据往年的考查规律,新法必定要在卷面中有所体现,但是考查的内容都是浅层次的法条层面。因为新法刚出台,理论的研究还不深厚,实践方面也没有实例可循,更重要的是国家方面会有一个普法的指导思想在里面。因此考查的新法内容基本上没什么难度。而且对新法法条的考查也是有规律可循的,第一个是考查新法有重大变化的内容,第二个是完全新增的内容,第三个是实践中会频繁遇到的内容,最后一点也是个小诀窍,就是从形式上来说比较爱考新法的特殊规定。

  但是今年会有一个例外,就是对物权法的考查不会停留在法条层面。极有可能通过案例考查物权法的深层理论东西。因为虽然物权法是新的,但是物权法理论却不是新的,可以说咱们物权法理论体系是先于物权法而成熟的,物权法正是在物权法理论的指导下制定的。我相信大部分考生在学习民法的时候已经把物权法理论基本掌握了,原来是掌握了理论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是理论和法条基本一致了,反倒是梳理了我们以前学习时对理论实践不一致而产生的困惑。你比如说原来我们的担保法规定抵押登记同时是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生效的要件,而这与物权法理论产生了矛盾,造成很多考生的困惑,而新出台的《物权法》对此作出了修正,规定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生效的要件,而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我们的理论困惑就此消除了。

  我说这些的目的是让大家明白,新法的出台不是对考生负担的加重,相反是送分的题。大家应该庆幸新法的出台,而不是捶胸顿足,“唉……怎么又出新法了,我为什么去年没过呢?……”

  主持人:李老师说的很有道理,我想考生听了以后心理上会轻松很多。很多考生还很关注具体各部门法的考查重点。请李老师给我们分析一下?

  李恒源校长:关于具体各部门法,由于时间关系,我挑重点跟大家说说。至于更具体的问题我们中律LG400的授课名师会通过新浪司法考试频道平台“中律LG400 司考通学习课堂”免费为大家讲解。这个活动我稍候会向大家介绍。

  首先是民法,民法方面毋庸置疑,物权法是复习的重点,保守的估计物权法的分值将达到20分以上。其中重点考核的将是物权法的特有理论,如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原则及公示方法、善意取得、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物权法对原有民法及担保法内容的修正部分,如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登记的效力、权利质权的标的及留置权等。 民法的其他部分如侵权、合同将依然是重点,大家还是要按照往年的规律认真复习,前面已经提到司法考试现在注重考查理论性和综合性,这两大特点都与民法密不可分,民法理论性强,与其他各法结合点多。因此大家还是要把民法理论吃透。此外,最近几年出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解释、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都很重要,在卷面上必是有所体现。

  关于刑法,这些年来,刑法考查比较稳定,会有比较难的年份,但不会太偏。因此今年的重点还是往年的重点,总则部分、分则的盗窃,交通肇事罪、假币罪、拐卖妇女儿童、诈骗罪、毒品罪、挪用公款罪、侵占等都是大家要重点把握的内容。因此,大家要仔细研究历年真题。

  商法方面公司法仍是重点,经过一年的实施,公司法在实践中又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出现了一些热点问题,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是第二个重点。而且公司法一定会和企业破产法结合出题。此外还有《证券法》也很重要,证券法06年已被列入司法大纲,很多人预测会重点考查,结果去年只考了寥寥数题。因此今年肯定会是商法方向的考查重点。

  关于刑诉和民诉,由于这两科变化不大,大家还可以参照往年的经验来复习。刑诉今年出了几个司法解释,大家要格外留心,尤其是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决议。民诉方面要注意《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主持人:谢谢李老师。关于复习方法和时间安排是很多同学关注的问题,您有什么建议?

  李恒源校长:方法决定成败,如果说一个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那么良好的方法就是成功的全部。正确的方法很多专家学者都说了很多,我只说三忌,一忌眉毛胡子一把抓,二忌资料庞杂,三忌题海战术。

  关于第一点我正好说一下要不要报辅导班的问题,我知道很多学生都关心这个问题。我今天在这里说可能会引来大家的非议,你是司法考试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当然说要报了?今天我想撇开这个身份,请大家回答我一个问题:司法考试14个主干科目、上万个法条,复习程度上还要达到精、深、细,如果再让你自己去离清重点,预测命题趋势、归纳答题技巧,你的精力应付的了吗?名师的作用就是减负、点睛、提升。如果你有名师的指导,后面的三项活他们就帮你做了,你可以集中全力复习实质内容。还有一点就是去年通过的考生,有80%是经过培训班的辅导的。这是不争事实。对于第二点,在复习资料的选取上,有人喜欢广取博集,见到司考复习资料就想要就想看看,认为这样可以开阔视野。其实,这种做法只会适得其反。我建议大家经过认真甄别只取一种,因为许多法律观点存在很多争论,也分很多不同的观点派别,因此不同观点派别的教授编写的资料法律观点就不一样,这对扰乱大家的思路,极不利于考试。

  关于复习时间安排。的确有人一个月速成,也有人一年不过。但是这些都不具有普遍性。对于大部分考生来说,比较科学的方法是用4—5个月的时间阶段式进行。

  首先从五月份开始,是理论提高阶段,这个阶段要系统全面的复习理论知识,形成一个体系,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其次,6月份是教材强化阶段,这个阶段要把教材看一至两遍,把重点、难点知识进行首轮消化;再次,7-8月份是考点精讲阶段,这个阶段要通过理论和习题相结合的方式,吃透重点、难点,啃透真题,形成法律思维,将司法考试的所有考点一网打尽;之后一个阶段是模考阶段,这个阶段大家一定要做两套模拟题,通过实战演练,查漏补缺。同时在最后阶段,大家还要抽出一定的时间研究答题技巧,尤其是卷四的答题技巧。

  主持人:谢谢李老师这么细致的分析。您在开始的时候提到的中律LG400要举办一个回馈考生的活动,请您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

  李恒源校长:是这样的,今年是我们中律LG400校庆5周年,为了回馈广大考生,我们和新浪司法考试频道联合推出的是“中律LG400 司考通学习课堂”精品课程倾情奉献活动。

  这个活动的具体内容是,从现在(4月中上旬)开始,中律LG400与新浪网合作,借助新浪考试频道的平台,将我们中律LG400理论提高阶段、系统培训阶段的精品课程上传到网上,供大家免费学习。这些课程都由中律LG400名师授课,如将上传的隋彭生老师的合同法等,授课范围涉及民法、合同法、刑法、刑诉、商法等八个部门法,内容包括07年的命题趋势和特点,各部门法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答题技巧和学习方法等等。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LG400授课名师侍东波老师的07年《民事诉讼法》精讲,之后将陆续按照LG400课程上传精品课程,欢迎大家进来感觉学习的乐趣。

  李恒源校长:广大考生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由于时间关系,对李老师的采访就到这里。谢谢李老师的到来!

  李恒源校长: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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