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辅导:细谈常识判断题型与应试技巧-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14: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常识其实就是基础知识,或者叫普通知识。主要是考查考生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对社会百科知识涉猎的广泛程度。所以常识判断考查的知识包罗万象,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异常广泛。它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诸多科学领域,时间上从古到今,从无生命物质到高级动物的人类,从自然到社会,无所不包,无所不含。又因为它考察的是考生对身边周围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积累的程度,题目涉及的大都是考生有所了解的内容,因此绝不存在专业歧视。

其题型一般为两种:一种是题干给出一个常识性的现象,备选项提供了这一现象产生的四种原因,要求考生选一个最合理的出来;另一种是单纯性的知识测试,要求考生对题目涉及的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并从备选项中找出正确答案。

其解题技巧比较灵活,但首要一点考生一定要重视平时的知识积累。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对于基础性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以及历史人文常识要能够巩固掌握,对于社会中的新鲜事物、科技领域的新进展,要通过多看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了解熟悉。具体的解题技巧经过诸多专家考生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排除法。

如果考生细心的话,便能够发现排除法似乎适合于每一种题型。在这里,常识判断题也不例外。在考生解答客观题时,排除法便是最有效的解题方法之一,并且它也最适合于单项选择题。在这部分题中,考生根据自己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便会轻易的将最不适合题意的选项排除掉。甚至有些题可以直接将其他三项排除掉,选出正确答案。其实部分题考生即使不能直接通过排除得出答案,也可以减小试题的难度,从而提高答题的正确率。

二、去同存异法。
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当考生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和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一个符合题意的答案。这样做的目的是缩小目标,提高答题的准确率。

三、第一印象法。
有些试题,考生会有这样的感觉。在读完试题及选项的瞬间,大脑便有这样的一个强烈的信号,此题选×。但静下来仔细考虑时,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情况下,考生可以先用其他的方法进行解答。如果仍不能找到合理的理由来确定正确选项,便可以利用第一印象法,将第一印象的选项选出。虽然这种选法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考生会发现,按照这种方法选出的答案往往是正确的。

四、比较法。
比较法同排除法一样,适用范围较广。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个选项同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五、猜测法。
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取的,因为它靠的是运气,正确率相当小。这种方法只有当考生运用其他方法均不能找到试题的正确答案时才可使用。猜测法,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从而影响考生的注意力和考试情绪。这种方法虽然是靠运气,有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总的来说,五种方法各有优缺,各有利弊。在此,笔者仅希望考生在考试是能够灵活运用,针对不同的试题类型,采用不同的解题方法,最终将自己的成绩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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