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论考前押题(二)土地征用制度-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16: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问题:
  
  1. 政府征地范围过大 ,过滥,失地问题严峻
  
  2. 征地补偿不足,补偿标准偏低 ,补偿方式单一
  
  3. 征而不用现象普遍,土地大量闲置,或者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4. 补偿金发放监管不力,克扣,贪污现象严重
  
  5. 社会矛盾激化,腐败现象严重,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原因:
  
  1. 政府违反了中央的土地政策,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缺乏尊重公已财产权的意识,可以不给甚至不给农民土地补偿费,以权谋私,已经进入了犯罪的范畴
  
  2. 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不健全
  
  首先,行政补偿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但未规定应给予响应的补偿。与宪法此规定相配套的法律规范对于补偿制度的规定也不完备。其次,补偿办法规定不合理、不科学,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差。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宪法法对补偿未作明确规定
  
  (二) 补偿立法漏洞较多 ,层次繁杂
  
  (三) 政府单方定价导致补偿标准不合理
  
  (四) 补偿金发放程序存在缺陷
  
  (五) 土地产权不明晰,行政法制监督制度不健全
  
  (六) 基层民主制度不够 完善,干部考核机制不合理
  
  (七) 土地税费制度不适当
  
  3. 群众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往往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与剥夺
  
  4 .征地程序中欠缺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
  
  由于在征用程序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很多时候便会出现政府擅自占用土地、买卖土地等非法转让土地和越权审批,或先征后批,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占地的现象。由于农村土地征用费低,很多土地在被征用后由于种种原因被闲置,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
  
  5.欠缺合理的司法救济途径,土地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和处理
  
  现行土地征用立法中对裁决征地纠纷的规定过于原则,往往导致纠纷无法解决,失地农民告状无门。即使是法院受理,由于征地制度本身的缺陷,老百姓也很难胜诉,其正当权益也很难得到维护。
  
  对策:

  
  1.政府应该着手开展的工作:
  
  (一) 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中央制定全国统一最底标准,地方因地制宜按照土地综合利用和实际年产值制定地方标准,但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在征地补偿费是否统一管理问题,中央不适宜制定统一行为,可放权让地方自行落实,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但资金要专户、专项、核算审计、公开、协商一致,另外,村民民主讨论后可以决定该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 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基金,对失地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条件,引导农民实现再就业,妥善安置幼、老、伤残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渐规范征地审批前听证制度、批前告知和确认制度的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救济权
  
  (三) 政府主管部门负起责任,加强土地征用补偿与安置监管机制,防止征地款项被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补偿金不能完全到达失地农民手中
  
  (四) 尽快制订土地征用管理办法单项法规,使征地行为有法可依
  
  (五) 改革和完善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制度,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纳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指标,防止因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搞形象工程乱占耕地,侵害农民权益
  
  (六) 完善村级民主制度,凡涉及处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事项,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完善宪法公民财产权保障制度,在宪法有关财产权保障条款中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建立、健全宪法直接适用制度与违宪审查完善对土地征用的监督机制,完善监察、审计以及上级机关的监督机制。 
  
  3. 对农民给予公平的补偿。
  
  (一) 补偿标准。现在是市场经济的时代,只有以土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才较为合理,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切实了解土地征用,参与讨价还价,如此才能满足、保障土地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土地的征用。
  
  (二) 合理的给予安置。应该在给予金钱补偿的同时,对他们今后的生活给予安置。
  
  (三) 扩大补偿的范围。在对农民的实际损失给予了补偿的同时,还应该加入预期的利益。
  
  4. 完善征地程序
  
  (一) 征地必须规范透明,应当有听证程序以听取被征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意见,让被征地农民参与征地过程,以保证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 应该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
  
  (三) 加强农村土地征用的民主性。农民对征地补偿的确定及补偿费用的分配及使用,有权进行参与,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被征土地被闲置,农民当然地有权申请恢复土地的耕种,如此不仅达到了提高被征土地的利用率,还更有利于保护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
  
  5. 健全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加强司法审查,排除外界干扰,为被征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提供相应地救济途径农村土地的征用是个宪法性的问题,同时也是对农村土地征用进行司法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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