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评审中的“猫腻儿”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7 11:47: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在国内建筑方案的评审环节中,违反标书和建设规模、投资超限、甚至推翻评审结果搞二次评审等行为屡见不鲜。一些经常参与建筑设计方案评审的专家透露了评审中的一些“潜规则”。

  造价飙升成惯例

  按照国际通行的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都应提前公布标书和评定标准,竞标过程中不符合标准的设计方案为废标。

  一个由国外设计师设计的著名公共建筑方案,投标时称全部面积为10.2万平方米(中方标书为12万平方米),土建投资为15亿元人民币。而后来的初步设计,全部面积已达22万平方米,土建投资为39亿元人民币,均远远超过了原来的方案。

  另一个建筑标书上要求一部分做超高层,一部分做小高层,造价控制在50亿元人民币,而由国际著名设计师做的方案全部是超高层,动工后预期造价高达80多亿元。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招标,因为不能以设计费作为评标主要依据,因此没有“标底”可言,只能称之为方案征集或设计竞赛。即使有一些投资的比较,也多是根据业主的总投资预算做一个示意性的概算,根本无法控制投资。投资大、造价高的建筑设计之所以容易获得通过,是因为高造价不仅可以使外国建筑师按比例获得更高的设计费,而且项目业主负责人按造价的百分比提成拿到的回扣也越高。

  专家认为,这种造价越高越受欢迎的现象,往往发生在由国家投资的项目,和由政府官员操办或国家垄断企业主办的项目上。

  专家意见成摆设

  在专家组评审阶段,按国际惯例,专家组里应该有政府官员、建筑师、工程师、历史学家、法律人士,还应有规划、艺术、环境方面的人士,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但在国内,评审组中有一半或更多的成员是本地官员或招标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专家的意见只起参考作用,决策权仍把持在地方官员和业主手中。

  此外,评审组给评委们审读方案的时间不足,因此难作科学评审。甚至最近两三年,有些评标是专家一到驻地就开始总结性发言,没有时间仔细看方案,也不能在评审环节中畅所欲言。

  在这种情况下,招投标往往只是为了保证评审程序按事先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成了一种虚假的形式。在评选方式上,各地目前大多数是采取专家评审出2~3个推荐方案,然后请主管领导或政府“五大班子”最后选定。

  暗箱操作见怪不怪

  按照国际惯例,一个重要的公共建筑工程,所有设计方案的评审过程都要全部公开,所有的方案、评委名单、评审意见、投标过程,都要在建筑专业杂志或专门网站上公布,一个大的工程项目甚至还要为此出专集。

  但在我国,从招标、评审到中标结果都缺乏公示,缺乏“阳光评审”。这为暗箱操作创造了机会。

  另外,我们还缺少科学的投资审查机制,导致一些重点项目的造价要超出一般工程许多倍,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同类工程。而且,到目前为止,我们还缺少完整而系统的“使用后评价体系”。

  洋设计优先好出国

  在国内的建筑设计中,往往是外国建筑师受追捧,国内建筑师受“歧视”。

  按国际惯例,建筑设计费大约占到建筑总投资的5%左右,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规定的比例为总投资额的2%,但实际上中方的设计单位往往只能拿到1%~2%,住宅项目更是连1%都不到,并且常常不兑现;而据悉,某大型公共建筑的外国设计师的费用达到了总造价的11%。

  从设计周期上来看,国内设计师往往被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要拿出设计方案,违反了建筑设计的科学周期;而外国建筑师在承接项目时,往往能够得到较宽松的设计周期。

  据一名业内专家介绍,即使不存在贪污,某些政府业主也倾向于采用境外设计师的设计,最起码可以借此到国外考察,这在各地的建筑市场中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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