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07年学历文凭毕业登记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19 12:13: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
根据省考办的通知,2007年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毕业登记,按照粤考办[2002] 5号文和粤考试中心[2002] 24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为了保证毕业生相片信息采集的质量,考生摄像由学校提前组织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自学考试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照相。9月5—7日集中带队到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广州招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自然情况,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于5月25日至7月11日组织考生携带“学历文凭准考证”、“身份证”到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点(见广州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网上服务大厅”)照相,并到广州市招考办自考科预领“毕业生名册”和“考生自然情况表”。
二、9月5—6日及7日上午两天半进行学历文凭毕业登记,各校必须落实保证通知到考生,集中带队到广州招考办对外办公大厅(建设六马路十六号三楼)办理,各校考生毕业登记的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三、考生领取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后,学校要指导考生填写有关栏目,并于当天或次日收齐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
四、试点学校收齐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后,按粤考试中心[2002] 24号文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务必于9月12日到广州招考办上交“毕业生名册”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逾期上报者,推迟到下一届办理。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3862072、83868080—8502
附件一:各校考生毕业登记安排表
附件二:广州市2007年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申办手续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