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详解07年5月广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23 11:08: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热点话题一:“留守孩”问题

(广州新东方热点话题深度剖析:对于这个话题的考察,实际上既和全国的热点相一致,也与广西的热点相一致。从全国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每年全国有1.3亿农民工进城务工。而从广西的情况看,与全国相一致,目前,全区农村有400万富余劳动力,每年还新增30万农村劳动力。2004年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为68.84万人。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还不能把孩子全部带在身边上学,只能把他们留在家乡,这群留守在家乡的孩子,与离异家庭、父母亡故家庭的中小学生一起被称为“空巢”学生或“留守孩子”。这些少了父爱、母爱、少了家庭温暖的农村孩子,面临着生活、学业、心理上的诸多困惑,有的还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因此,广西政府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一直以来都非常地重视。采取许多措施保障这些“留守孩子”的权益,也取得很大的成果。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综合全国的情况,实际上,目前农村“留守孩子”的学习、生活及心理状况基本上还是良好的,学习态度积极向上,生活稳定和身心健康占主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比如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这本是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据统计,目前,在广西农民家庭收入构成中,外出务工收入占30%。根据广西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总目标,从2004年开始,每年将培训拟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50万人,新增输送到区外就业35万人以上,新增区内转移就业15万人。据资料显示,全国农民工留守子女适龄学童已达7000万左右,据某次对南宁市12个县区及宜州、钟山、防城区中的6个乡镇农村770009名初中、小学在校生调查显示,共有“空巢”学生143752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8.67%,其中,比例最高的为武鸣县,全县农村在校学生总数为62884人,“空巢”学生为38535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1.28%。这是未成年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复杂群体,更是弱势群体。由于他们所处的特殊家庭生活环境将会引发一系列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这些问题极有可能向社会问题方面发展。综合来看,“留守孩”问题是目前甚至是以后的一个重要的社会话题,因此,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广大的考生应给予适当的关注和了解。)

一、就“留守孩”问题的现状,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客观上产生了一个数量庞大的极需全社会给予关注的特殊群体——“留守孩”群体。

(二)“留守孩”缺少父母的关爱,获得家庭教育机会极其有限。父母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教育和影响孩子的道德情操,家庭教育环节因父母远离他乡而缺失,将导致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不到位。尽管父母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监管孩子,祖辈、亲戚等监护人可照顾生活,在学校有老师教育等,但这是远远不够的。

(三)父母远离孩子,因得不到正常的关爱、呵护,部分“空巢”学生出现情感缺失,心理健康问题凸显。首先,有相当一部分“空巢”学生出现经常或有时心情烦躁、觉得忧郁等。其次,“留守孩”有“与众不同”的孤立感。

(四)“留守孩”课余活动单调,大多数孩子过早地承担了家务劳动的重担,易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五)“隔代带养”、“亲戚监护”导致监护不到位,使部分“留守孩”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

(六)“留守孩”的出现,使学校及老师增加教育负担。“留守孩”的特殊性和复杂型,使一些本应由家长负责的家庭教育责任转嫁到了学校和老师的身上,也就自然地增加了学校及老师的教育负担和责任。

二、解决“留守孩”问题的对策。针对以上种种问题,结合国内目前的主流观点,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的倾斜政策和采取有关措施,保障“留守孩”的健康成长。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规条例的实施细则,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处罚条例,增强其操作性,早日明确外来工子女教育的管理主体,健全其服务体系,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和保障孩子异地上学的倾斜政策。一方面,使更多的家长外出打工时,能够将自己的子女带上,在打工的流入地就近安排他们上学;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增加并落实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有计划地配套筹建寄宿制学校、托管中心、心理咨询站等有关机构的专项经费,因地制宜,调整学校办学模式,采取多种形式让农村“留守孩子”得到相应的教育、管理与关爱,明确这些机构的职责权限,为农村“留守孩”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2)整合各种资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教育、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家庭教育研究工作,力争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建议社会各界共同承担起责任,整合各种资源,有条件的农村可创建村镇父母课堂等家庭教育基地,为广大家庭提供儿童道德培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群团组织可以举办一些替代性的活动,让有亲和力的成人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他们父母的角色,对这些留守儿童给予生活关怀、心理咨询、教育辅导等综合性的情感慰藉,让孩子找到心理支持。组织教育志愿者成立家庭教育社团,定期开展活动,吸引农村孩子参与活动,发挥其自主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锻炼孩子们的社会活动能力。

(3)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孩”教育管理模式的探索,因地制宜地创新学校办学模式。要推动老师、辅导员、同学与“留守孩”之间的互动交流,给予他们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关怀和爱护,积极探索一些经验,可以通过结对子、举办兴趣班、文化、体育活动小组,引导“留守孩”参与其中,减少他们的孤立感、忧郁感,增强他们的合群和合作意识、沟通意识。此外,还要加强学校、村委会、邻居以及家庭的合作,为“留守孩”提供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兴趣爱好等一系列的管理、照顾机制,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充满关爱、和谐的社会、学校、家庭和邻里关系。

(4)加强分类指导、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外出打工经商父母、隔代家长、村干部、教师、校长等的分类培训,对父母要进行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树立“孩子的教育和全面健康发展需要家长的精心呵护和全面关怀”的理念,担负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5)政府要鼓励有条件的父母,把孩子接到身边,让其在打工地接受义务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条件。一时无法把孩子接到城市的,要认真从孩子成长需求的角度出发,寻找和确立孩子的合适监护人,细致地落实孩子的被监护权。

(6)要重点抓好教师和村干部的培训,将学生在学校和在家期间都要监管到位。要注意抓好传、帮、带工作,传递教育经验,要特别关注那些父母常年外出不回,家庭不和睦,人丁稀少,经常不与父母联系,不知道父母在何处打工的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关爱工程。

(7)投资建立农村“留守孩”学生公寓,将“留守孩”集中住校管理,改善吃住条件;在学校建立互联网站,方便孩子与父母、老师与父母视频交流;在学校建立图书室,完善文体活动设施,丰富孩子的课余生活;

(8)节假期间组织返乡的家长听取家教知识讲座,提高家教水平;并通过父母向隔代家长传授一些教育管理知识和方法。同时要拿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联系,创造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与孩子谈话沟通,对孩子的道德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关注。

(9)在孩子留守地开展“结对认亲”活动,呼吁更多的“爱心父母”与留守孩子建立亲情关系,弥补亲情缺失。同时打造“青少年维权岗”、心理咨询中心和“留守孩”托管中心等平台,不断创新“留守孩”关爱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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