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高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5:28 09:03: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记者获悉,福建省政协委员、晋江市医院五官科主任骆沙鸣将在福建省“两会”上提交关于《及时调高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对外来工的吸引力化解“用工荒”》的提案。

  问题:工资偏低导致“用工荒”

  在提案中,骆沙鸣委员认为,去年福建省及全国部分地区先后出现企业用工紧缺现象。特别是去年初福建省私营企业用工缺口较大,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制鞋、树脂、包袋、玩具制造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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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打破“用工荒”这个制约福建省制造业、社会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省亟待解决的问题。

  骆沙鸣委员提出,出现“用工荒”的原因是综合性的,但“用工荒”的最直接原因是我省各地外来员工工资待遇长期徘徊在偏低水平,普通劳动力月工资500—800元,有些工资部分是靠加班延长劳动时期才得到的。缺工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不高,企业利润空间狭小,而职工劳动强度大,工资又偏低,对外来劳动力的吸引力自然逐步弱化。我国24个城市新员工的工资待遇平均每月为660元,虽我省新员工工资大都在这一平均线上,但由于一些企业诚信度低,长期拖欠、克扣工资,有些企业以扣押工人工资或身份证做担保抵押,用工不规范,这进一步加剧其缺工状况。

  建议: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骆沙鸣委员建议,及时调高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对外来工的吸引力,化解“用工荒”。要充分发挥工资杠杆对社会活动的调节,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通用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制定和实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工资标准要相挂钩。

  目前,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是280—480元,许多企业仍参照这一标准计发节日工资及加班费。而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660元。福建省应该逐年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对劳动力的吸引力。在外来员工工资中应包含外来员工本人生存费用、养育子女费用以及外来员工受教育和培训的费用,这样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用工荒”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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