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06年招考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24: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区县委组织部、日照经济开发区政治部,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补充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市部分市县乡机关200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2004年12月31日前毕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限户口所在地,其他人员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需要,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市县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肯于吃苦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正派清廉,群众威信高,实绩突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2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不含2004年之后选调生),身体健康。

  二、招录要求

  本次考选工作的重点,是为缺编较多的机关补充部分较高文化层次的专业型、技术型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有利于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的编制定员和职位空缺补充人员,凡满编或空编较少以及行政职能弱化的部门,不安排录用计划。

各级各部门招考公务员,必须在编制定员内、按照市里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具体录用计划附后)。市直机关的招考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发。区县直、乡镇机关的招考简章由各区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制发,发布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备案。招考简章内容包括:招考部门和职位、录用人数、资格条件、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它相关事项。招考普通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区县直机关的同类职位,可适当归并,在本区县范围内一并招考;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和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特殊急需专业职位,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按录用计划的2倍确定最低报考人数。

在市县直机关的录用计划中,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应确定部分计划用于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计划,均为普通管理职位,对报考人员不作专业限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市县乡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

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用人单位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部门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市、县乡机关的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市、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本人手工填写《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和承诺书也可以提前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提交《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要在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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