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专家陈建军点评答疑(五)-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28: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北大校门外家服装店,打了个广告:博士生6折、研究生7折、本科生8折、大专生不打折。你怎么看?

  学生作答:

  从对知识的尊重来看,这是好事情,体现的是社会整体知识观的进步。从另一个角度说,商家人为的以学历为高低将学生划为三六九等,也是很不科学的。正所谓凡事都有两面性,在这个事情上体现得很充分。商家以为学历越高、本事就越大,其实是自己认识片面的表现。这段时间在网上很火的一个求职故事,讲的就是一个女大专生,打败了许多研究生、博士生成功入职微软的案例。这件事情就很说明问题。学历不等于能力。

  点评:思路不错,能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去分析.比单纯从一个方面去分析好.

  出题思路: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能力。

  参考答案: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为提高效益,策划广告,抓住买点,吸引消费者眼球,这无可厚非,但是广告的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守信,同时,不应违背公正、公理、公俗原则。

  2、客观看这则广告它抓住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买点,从商家的角度上表明了一种经营理念和尊重人才的意识,这是对人才的一种激励。但按学历层次的高低给予不同的打折,这种做法:一是有违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博士生6折、研究生7折、本科生8折、大专生不打折。按此逻辑不知中专以下学历者是否还有资格到此商店消费,消费者是商家的上帝,进入市场有卖有买、公平交易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的游戏规则;二是有违法律精神,消费者手中的人民币,无论身份都具有同等价值,公民的财产受法律保护,按照消费者身份分为三六九等确定其等额人民币的不同含金量,以此类推,中南海附近商店是否可打这样的广告:省长6折、市长7折、县长8折、科长不打折。咱老百姓是否有资格到此消费?显然,这则广告有违法律精神。

  3、商家这则广告的初衷也许只是善意的商业炒作,当然,如果只是想表达尊重知识这种善意,完全可通过捐赠希望工程来实现。另外,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广告的监督管理。作为一名公务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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