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必背内容汇总(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05 11:18: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同一个国家内的盈亏
补亏与计税的先后顺序:分回利润先还原、后补亏再补税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纳税申报和财务决算
固定资产的价值除特殊情况,不得调整:1、国家统一清产核资;2、将一部分拆除;3、发生永久性损害,经批准调至可回收金额;4、按实际调整暂估价值
销售折扣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属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可以扣除
不得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接受捐赠和盘盈的,2、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
残值比例:原价5%以内
无形资产摊销:不少于10年
递延资产:从生产经营次月起,不短于5年分期扣除
改良支出:1、达原值20%以上 2、寿命延长2年以上 3、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按规定还原: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以外(有时间限止的,否则不享受抵免优惠)
被投资企业账务做利润分配处理时(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赠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可无限期结转
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整体资产转让:公允价值销售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
企业合并: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所得,缴纳所得税
被合并企业亏损的弥补:可弥补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占公允价值的比例)
核定征收办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内企减免税优惠:1、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15%,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对三产:①农村为农业生产前后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 ②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 ③新办咨询业(含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信息业(含广告业)、技术服务业,自开业起,两年免 ④新办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自开业起,一免一减 ⑤新办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自开业起,减或免1年 3、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5年内减或免,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减或免一年 4、老少边贫地区新办企业,减或免3年 5、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培训年净收入30万以下暂减免 6、严重自然灾害,减或免1年 7、新办劳服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60%的,免3年,30%以上的,减半2年 8、高校进修班培训班 暂免 9、福利工厂“四残”人员占35%以上,暂免,10-35%,减半 10、乡企按应缴税款减征10% 11、境外遇严重自然灾害,减或免1年 12、省级批准收取会费,免 13、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获得的减免税,视同已缴进行抵免 14、政府援外、当地国家政府项目、世界银行的援建项目和国家驻外使、领馆项目,视同已缴进行抵免 15、西部大开发:①国家鼓励类内企(收入占75%以上),01-10年,减按15% ②经省级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企可以定期减或免企业所得税(外资为地方所得税);减免税款涉及中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③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业务占收入75%以上,生产经营之日起,2免3减 16、转制科研机构,01-05年内免,实行一次审批办法 以上不可叠加执行
境外缴纳所得税为实际缴纳,不包括减免税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及由他人代缴款
境外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先调减,再还原成税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简易扣税法: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6.5%的比率作为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额
境外所得税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
联营企业在当地适用的法定税率内,又享受减半或特殊优惠政策的:其优惠的部分(或18%、27%)视同已缴税额
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先补亏后补税
投资差异: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存在地区税率差异要补税,外资企业无此规定
缴纳方法: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季终了后15日内预缴(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汇总企业成员年终了后45日内纳税申报就地和汇总缴纳的总机构在4月底前申报。寿险6月底前申报),年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的所得税额,应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预缴的,在下一年度内抵缴,抵缴后仍有结余的,或下一年度发生亏损的,应及时办理退库
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外企同),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暂不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征收办法的行业和企业:铁道部、邮政总局、四大银行、中国财险、中国寿险 。
“指出问题、说明依据”:××错误,税法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企业所得税顺序:1、计税收入①各项收入(出售专利属净收入,属营业外收入)②联营还原 2、按税法可扣项目和标准 3、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①应税所得额 ②“三新”费,增长加50%的抵扣 ③调整后的应税所得额 4、应纳所得税(适用税率、纳税总额) 5、联营分利已纳税额,境外分利已纳税额 6、国产设备投资的抵扣 7、汇算清剿缴全年应纳所得税
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各方分别纳税的,中方按内资,外方视为外国公司企业在华设立机构场所,不得享受外商税收优惠
不组成企业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订有公司章程,共同经营管理,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经企业申请,经批准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
总机构:依照中国法律组成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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