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07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6 12:46: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2007年 工 程 硕 士 招 生 简 章

  为了培养高水平人才,提高企业科技和管理队伍的素质,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但又长期得不到补充的矛盾,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07年在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和项目管理等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

  一、 培养目标

  使学员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 招生专业

  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和项目管理等十个工程领域。北京地区视情况安排周末班。

  三、 入学考试要求

  1. 招收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位)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经所在企业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

  报考控制工程领域和计算机技术考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但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后再进行论文答辩。

  2.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校方规定的录取线者方可录取。考试科目为:GCT-ME全国联考(语文、数学、逻辑和外语,一张试卷,共400分,不设单科分数线); 专业基础课 (由招生单位命题);专业综合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本校和培养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核考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资格审查时间为2007年4月1日至联考报名截止日(7月31日)。考生届时携带: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交校方证书复印件留存;2、报考者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获取或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网址为:gs.buct.edu.cn同时填写我校《研究生登记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3、报名费160元/人。

  4.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北京地区上网报名规定时间为7月11日8:00—26日20:00,登录pgs.ruc.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打印网报号码。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7月28日至31日,早8:00—16:30)到中国地质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现场报名、照相、确认。

  其他省市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向社会公布www.cdgdc.edu.cn/zz04.html

  四、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方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由校方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3.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五、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教学内容具有宽广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六、 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也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或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先瞻性,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课题要求在企业完成,却需在学校完成者,请与导师商议,并支付课题费。

  2.论文必须由攻读工程硕士者本人完成,并有一定的工作量,用于论文工作的累计时间应有一年以上。

  七、 学位授予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由北京化工大学组织。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 组织管理

  按《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培养方案》、《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试行规定》进行管理。

  九、 费用

  1.全部学费:包括培养费、实验费等,均按照《联合培养工程硕士的合作协议书》中的规定由工程硕士生委托培养单位支付。

  2.学员参加学校面授学习、考试、论文答辩等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自理。

  3.学员论文的课题应在工作单位完成,课题费由企业提供。如需在学校完成,所需课题费用由学员和导师商议。

  4.GCT-ME联考报名费80元/人(交报名点)。

  5.专业课考试及专业综合面试考务费160元/人(交学校)。

  6.考前辅导费视上课情况确定。

  十、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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