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6 11:29: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

  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四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北京市还决策共建北京师范大学,投入巨资支持学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004年在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中,北京师范大学获得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划规模控制数为5亿元。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是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国家重点学科1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师范大学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也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还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现有硕士生导师1168名,博士生导师为571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1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6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73名,全国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7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6年批准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997年开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自1997年以来已连续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10年,共录取2442人。

  一、招生宗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要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掌握。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2007年招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利用两个暑期集中授课。

  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和三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其他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其他中级职称)教师职务。

  现代教育技术学科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招生。

  2、报考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者需本人填写一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网址为:graduate.bnu.edu.cn )。

  考生按要求填好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后,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和“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

  考生需提交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供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小学高级教师等中级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3)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30元;(4)各类获奖证书(限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复印件。

  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时间:6月25日至7月31日(双休日除外)。12月10日前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A室)。

  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者须把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供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小学高级教师等中级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30元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6414)。邮寄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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