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7年中职教师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6 12:46: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7年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教育部已经批准天津大学为全国首批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之一。为做好2007年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三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二、报考专业、招生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 业 招生人数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考试科目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0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机械设计基础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10 电子技术基础 微机原理及应用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数字逻辑电路 计算机原理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10 教育学 管理学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10 教育学 管理学

  三、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登录本校专业学位招生网,下载报名表

  符合报名条件且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首先需要登录天津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网,网址:zyb.tju.edu.cn,点击“在线招生”,进入“在线报名”页面,确认进入填表页面,逐项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核对填写完整无误后,提交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名表》交学校随资格审查材料存档;一份考生自存作为报名资格依据;另一份在省指定报名点报名或照相时备用。《报名表》须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照片上须加盖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2、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网上报名并到现场照相

  考生可以在天津市参加考试,也可以在本单位所在的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除登录学校网站以外,还需在天津市指定的网站报名,在其他省市考试的考生需要在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除了在网上报名外,还需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30元直接交到学校)、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在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各省报名网址,届时本校招生网也对外公布,请及时查询和按规定的日期报名和照相。各省网站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现场报名照相的时间为:2007年7月28日至31日。

  四、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方式

  1、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7、28日,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实行统一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包括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d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另行安排。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校自行命题。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占75分,各考试1个半小时,两部分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随全国统考时间考试。

  五、资格审查

  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期间先由考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确实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校拟在9月21日进行资格审查。已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经本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交纳考试费30元(地点:第九教学楼105室)。外地考生9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寄至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交纳考试费。待入学报到时带齐上述证件的原件交学校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考试)择优录取。被录取者均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粮户关系。学校将与被录取者就在学期间有关培养、学费等事宜签定相应的协议。根据规定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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