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师大)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7:02 12:07: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

环境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四所高校之一,教育部、北京市还决策共建北京师范大学,投入巨资支持学校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2004年在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中,北京师范大学获得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规划规模控制数为5亿元。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5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是法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国家重点学科1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并在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师范大学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也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还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现有硕士生导师1168名,博士生导师571名。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1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6名,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73名,全国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7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环境经济等学科方向具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其研究实体是在1982年成立的环境科学研究所基础上发展、壮大的环境学院。学校拥有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授权一级学科。目前能够在环境工程领域指导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有20人,其中院士1人,教授15人,博士生导师(含兼职)8人,副教授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0人。环境工程领域覆盖的研究方向有水质控制工程、固体废物资源化、环境评价规划与管理、环境生态工程、环境信息系统、环境经济等。

  多年来,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在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基础研究与应用性基础研究方面,集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于一体,培养环境科学与环境保护领域急需的科研技术与管理人才,探索与开发国家急需的、以流域和区域环境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污染防治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技术,并与相关研究实体、环保企业结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多个研究基地。

  一、 招生宗旨
  环境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企业、工程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环境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要求学位获得者掌握环境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环境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创新意识,能独立进行环境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工作,并掌握一门外语。

  二、 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本人填写一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二吋免冠近期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

  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了推荐意见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6月25日至7月31 日(双休日除外)。11月中旬前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交资格审查材料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A室)。外地考生也可将资格审查材料邮寄至研究生院(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6414)。考生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环境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8141)。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07年7月中、下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下旬的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亲自持身份证,到指定现场照相、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网报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查阅。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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