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通学校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大串讲(43)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7:02 12:09: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十二部分 二十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在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1)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① 配偶、② 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又包括非婚生子女、既包括生子女又包括养子女、还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③ 父母(既包括生父母又包括养父母,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④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2)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① 兄弟姐妹、② 祖父母、③外祖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或者均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例:甲因与其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半年,正在闹离婚,一日,甲暴病身亡,未留遗嘱,甲有下列继承人,其遗产10万元,应由谁继承( )
A. 其子乙
B. 其父丙
C. 其妻丁
D. 其弟戊
答案:ABC。

二十三、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这是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相区别的地方,转继承既适用法定继承又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① 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②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③ 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④ 代位人一般只能代位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例:甲的儿子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
A. 乙的儿子
B. 乙的配偶
C. 乙的兄弟
D. 乙的外甥女
答案:A。

二十四、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上述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变更、撤销公证遗嘱应采取公证形式,否则不发生变更、撤销的效力。口头遗嘱只有在危难的情况下,才发生效力。危难情况一旦解除,口头遗嘱立即失效。几份遗嘱相互矛盾时,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后遗嘱的效力高于先遗嘱。

例: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照何种遗嘱执行( )
A. 自书遗嘱
B. 代书遗嘱
C. 公证遗嘱
D. 录音遗嘱
答案:C.

二十五、遗赠

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差别:① 接受遗赠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② 接受遗赠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2各月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未做出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③ 受遗赠人只承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财产的义务。④ 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财产的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

例: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那么依法甲的行为应( )
A. 推定为放弃遗赠
B. 推定为接受遗赠
C. 推定为部分放弃遗赠
D. 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A。

二十六、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的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抚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遗赠抚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因遗赠人的原因提出解除的,遗赠人应当对抚养人已尽的义务给予适当补偿。如果是抚养人的原因提出解除的,遗赠人一般不予补偿。但一方无正当理由而解除协议的,如属遗赠人的原因,遗赠人应予补偿已支付的供养费用;如属抚养人的原因,其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例: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
A. 法定继承
B. 遗嘱继承
C. 遗赠抚养协议
D. 转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的情况下,抚养人尽了抚养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继承。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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