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7:07 11:13: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专业学位代码:530100)项目,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底设立的专业学位项目。会计专业硕士学位面向会计职业,以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高素质、全方位的管理型、应用型会计人才为最终办学目标。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强强联合,于2004年起联合培养MPAcc。现面向社会招收联合培养项目第四期(2008级)学员。


  一、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包括:全日制大学、电大、成人、自考等)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名额

80名。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2.5年—4年,设置集中时段脱产学习和全业余不脱产学习两种学习方式,全业余班上课时间一般为周六、周日。实行学分制。

四、学费

6.6万元人民币。

五、考试、录取及入学时间

初试(笔试):全国联考。联考科目为英语(100分)、财务会计(150分)、综合知识(100分,包括语文40%、逻辑30%与数学30%),共计3门。联考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

复试:全国联考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由我院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笔试(由我院单独命题,成绩为及格与不及格)和面试。

录取:在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专业背景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以及领导潜质的优秀人才。

入学时间:2008年春季。

六、课程设置

核心模块(全部必修,共25学分)

管理经济学(3)

管理信息系统(3)

商务英语(3)

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2)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3)

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3)

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3)

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3)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2)

必修模块(全部必修,共14学分)

创造股东价值与财务报表分析(3)

企业税收筹划(3)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3)

战略管理(3)

国际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专题(2)

选修模块(选修,至少修满6学分)

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2)

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2)

组织行为与领导艺术(2)

商法概论(2)

中国税制(2)

附加模块(不算学分)

拓展训练

英语听说

论坛与讲座(不算学分)

学院利用“SNAI经济论坛”、“CFO论坛”、“SNAI-ASU企业家高层论坛”等阵地,定期、不定期地聘请学术界、实务界和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名家大师前来讲学,为学员提供与权威专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学院还以SNAI Saturday系列活动为平台,持续安排各类专题讲座活动,拓宽学员视野、丰富学员所学。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45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证书”。同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还将授予学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资格培训证书”。

八、报名

1、 预约报名

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http://mpacc.snai.edu下载“预约报名表”一份,填写完整后邮寄、传真或e-mail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MPAcc项目办公室;

2、 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报考条件的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为确保考生具备报考资格,从即日起至7月31日,考生必须在http://mpacc.snai.edu下载“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填写完整、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后,按以下方式送其中的两份(另两份考生自己保留备用)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MPAcc项目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携“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评定考生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MPAcc项目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携“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评定考生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财分部(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MBA教学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评定考生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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