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二)-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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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义判断:共10题。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你严格依据定义从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注意:假设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请开始答题
61.歧视:是指由于某些人属于某一群体或类属这类成员,而对他们施以不公平或不平等的待遇。根据以上的定义,下面哪种行为没有发生歧视?( )
a.某公司拒绝招收每一个黑人求职者
b.公司领导由于担心客户不愿意与一位女主管打交道,拒绝了有能力胜任副总裁之职的张女士
c.王先生认为非洲黑人的素质普遍较差
d.一名小学教师对待学习优秀的学生特别关心,而不重视那些学习差的学生
62.故意杀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致人死亡,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
a.某人对瘫痪在床的母亲不管不问,导致其死亡的行为
b.甲和乙在楼顶打闹,致使乙掉楼摔死
c.王某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车人李某死亡
d.甲在愚人节打电话给乙进行恐吓,致使乙心脏病发作死亡
63.行政领导:是指在一定的行政环境下,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行政领导者对被领导所进行的统御、率领和引导的行为过程。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不属于行政领导的是( )。
a.行政领导者提出一定的观点和意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让下级接受
b.行政领导者提出一定的施政纲领和政策,通过动员、发动,使下级朝目标积极前进
c.建立一定的组织制度和机构体系,选拔和使用行政人员
d.领导喜迁新居,请下级来做客
64.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欲杀死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中弹死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高某之妻提出离婚,高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王某商量对策。王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高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王某的小孩患急性肠胃炎,王最终失约未去,高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高某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13甲至乙处,对乙未讲明,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65.广告:是指为了商业目的,由商品经营者或服务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或一定形式,如通过报刊、电视、路牌、橱窗等,直接或间接地对自己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所进行的公开的宣传活动。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广告活动的是( )。
a.健力宝集团赞助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征奥运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b.老师规定学生考试一定要用钢笔
c.某药厂厂长为更好地销售他们厂生产的药物,向医院负责购买药物的主任送礼10万元
d.小布什为了当总统,不惜花费巨资在电视上和报刊上发表演说
66.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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