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签名就可以当公务员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3: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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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山东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县委书记李凤臣称,按程序应当由行政一把手来签字,但齐河县机关进人一直由其负责签名。他表示此事件暴露了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今后将严格相关程序。
国家对公务员录用管理得非常严格,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现在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竞争异常激烈,但在这里似乎并没有什么难度,只要“搞定”县委书记,有了县委书记的签名就可以一路畅通无阻,什么考试,什么编制,什么需要不需要仿佛都不存在了,这正常吗?
骗子会造一个签名就能把这些人“安排工作”,从这个实例来看,这样的程序大概已经是该县的“惯例”了。骗子伪造签名当然是犯法的,可真书记签名不也违反《公务员法》了吗?不说《公务员法》的录用要求,就是按照齐河县“正常用人程序”,有领导人签字的申请条子,还要有一系列手续呢。而现在一个书记签名就可以代表一切,这里面又有多少“合法”的成分?而且通过这样的“合法渠道”又进了多少人呢?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骗子之所以能把这么多人“批发”进了机关部门,靠的就是一些管理上的漏洞,这次的“骗子戏法”不过是问题的综合体现罢了。而县委宣传部长杜朝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讲的话很意味深长:“在换届前夕,我们原本可以把案件压下去,我们敢查办这个案子,是冒很大风险,并需要很大勇气的。”案子虽稀奇,但也不是什么大案要案,涉案的也就是几个“小蟊贼”,笔者不明白查处这样的案子有什么压力?会冒什么风险?担心什么?是不是害怕“拔出了萝卜带出了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