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07年在职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7:17 11:29: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吉林大学2007年在职人员

  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吉林大学已获得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予权。现面向社会招收2007年在职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 MPAcc,),是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高层次、高素质的高级职业人才。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 ”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等全部12大学科门类。学校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取得了许多重大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吉林大学秉承“人才强校、学科兴校、依法治校、勤俭持校”的办学理念,已成为我国目前办学规模最大的高等学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呈现出更加广泛的发展前景。

  吉林大学是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7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有国家重点学科17个。在校研究生21000多人。已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吉林大学自1998年开始培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现已拥有11个种类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4500多人。

  一、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 报名办法

  (一)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7月12—23日进行,网址于7月1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向社会公布(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zzlk.ccut.edu.cn)。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前应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www.cdgdc.edu.cn /scb.zip),分别粘贴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必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需主管部门推荐的,还须请有关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在《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类别”栏填写“会计硕士”。

  (三)省内考生网上报名后,到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于7月27—30日到吉林大学南校区逸夫图书馆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摄像。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外省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学位办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英语(100分)、财务会计(150分)、综合知识(100分,包括语文40%、逻辑30%与数学30%)和政治理论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由我校另行通知;其余3门课为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

  四、复试及录取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学校组织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1)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我校录取名额为50人。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结合考生的职务、业绩、管理经验及工作年限等因素,择优录取。

  入学时间为2008年3月。

  五、联考考试-大纲及参考材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7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版)

  六、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最长可延至四年。

  七、核心课程及学位授予

  核心课程包括: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45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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