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07年在职风景园林硕士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7:23 11:49: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北京大学2007年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MLA,景观设计)

  招生简章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2007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 (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景观规划设计、国土规划与管理、自然保护规划与管理、城市园林规划与绿地工程设计与管理、自然和文化遗产地保护规划与管理等领域的在职工作人员和大专院校的教师。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风景园林实践3年以上,结合风景园林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招生计划:40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将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于7月10日前后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

  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8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须在同一地点报名。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grs.pku.edu.cn/zs/zs_special.html)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报考学校名称“北京大学”、“专业学位代码”为“560100”。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规定办理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证明本人业务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包括个人陈述(限A4纸一页)、主持和参加项目的清单(须注明本人贡献)、获奖证书、中标通知等(非本人第一完成人或者证明材料署名为单位的,须第一完成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作品集等、熟悉本人业务能力的推荐信2封。全部材料按照A4纸大小纵向装订成册,个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在扉页显著位置上。证明材料恕不退回,由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留存。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的“GCT”的实际情况确定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达到北京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者,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参考书目

  专业基础课

  城市规划原理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宋家泰等编著,城市总体规划原理,商务印书馆

  专业课

  景观设计学基础

  俞孔坚、李迪华等著,(1)城市景观之路;(2)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3) 俞孔坚著,生存的艺术(The Art of Survival),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GCT”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面试时间,于全国GCT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网页公布。

  七、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008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08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07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ecological planning and 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landscape design and urban design);3、景观政策与管理(landscape policy and management)

  培养方案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风景园林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编制,请在景观设计学研究院网页上查询。个人培养方向的确定,将在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个人兴趣和未来就职意向等因素从上述3个方向选择。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景观设计,MLA)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学费共计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一、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电话:010–62751181-218;010–62759003(传真)

  地址:北京大学逸夫二楼3147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gsla.pku.edu.cn/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电话:010–62751926;010–62751928(传真)

  地址:北京大学交流中心355S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gr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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