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06 13:01:2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设置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家多渠道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汕头大学2007年在电子与通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2个工程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 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无学士学位者也可报考,但不得超出我校录取总人数的10%。

  3、工作业绩突出。

  4、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报名办法

  1、考生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此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中下载,网址为:www.gs.stu.edu.cn/)

  2、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①考生在 7月10~25日 ,将《资格审查表》中的信息,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广东省报名网址是xwb.gdhed.edu.cn)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各地报名者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查阅各地网上报名的网址。注意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并在备注字段中注明我校组织考试的专业课名称,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② 请务必记住网络报名号 .

  ③并于 7月27日至31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及填写好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去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或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研究生楼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 现场报名地点即是考试地点(第一阶段考试) )。

  三、招生考试

  我国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办法。考生必须在10月21日前登录上述网上报名的网址,自己打印《准考证》,参加以下两个阶段的考试: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时间:10月27、28日 ,所有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考试地点:现场报名地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英语)运用能力(不考听力、写作)。“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45分钟。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 试题均为A、B、C、D的判断题 ,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

  第二阶段,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12月份 (具体时间届时请留意我们的网站:www.gs.stu.edu.cn/),考试地点:汕头大学。考生凭我校“GCT”成绩合格通知单、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携带学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报名考试费200元[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收费文件(计价格[2001]1226号)],于11月底前到我校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后,参加我校12月 自行组织命题、评卷 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根据国家规定,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总成绩不低于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2006年录取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的考生,不必再参加今年国家的“GCT”考试,只需凭2006年“GCT”考试的准考证,11月底前到我校有关学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后,12月份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择优录取。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我校将在8月举办考前辅导班,提供复习资料。(详细请到时留意我们的网站)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结果,由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额,择优录取。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领导机构审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汕头市。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2、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费共计3万元(含:学位论文印刷、评审、答辩等费用)。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我校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参加授予学位典礼,由我校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无需再参加国家统考,不需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没有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六、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2902424/13726523203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www.gs.stu.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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