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制度概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07 11:45: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注册税务师事务与税务中介活动,在我国是同一个概念。税务中介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最早产生于本世纪初的日本。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比较完善的税务中介制度,如日本、美国、德国、韩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中国税务中介制度,与经济发达国家(地区)比,起步晚,不成熟,立法滞后,不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立起直追,加快发展,以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加入WTO的新形势。
一、概念
  大家可能已注意到,我这里是用了“税务中介”概念,而不是沿用通常的“税务代理”概念。我认为,这里很有必要拨乱反正,明确该事物的准确概念。为什么不用“税务代理”概念?因为,它已不能涵盖该事物的全部内容。大家知道,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我国的《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税务代理只能是受托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办税务事宜。而我国的《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规定的业务范围:审查纳税情况、受聘税务顾问、提供税务咨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已明确有鉴证业务)等,就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办税务事宜。可见,这已不是代理的问题了。而“税务中介” 业务范围是完全可以包括这些内容的。既可以包括“税务代理”,又可以包括非税务代理事项,如涉税鉴证等。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2005-12-30国家税务总局)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提供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账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可见,税务中介制度与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税务鉴证等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研究税务中介制度,不能不研究这些内容。
二、概况
  我国税务中介的产生和发展:起步时,我国主要是税务咨询和税务代理。我国的税务代理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时全国正着手研究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借鉴国际上的做法,在征管领域对税务代理进行了有益探索。这一新生事物面世,可以使企业减轻涉税事务负担,降低纳税风险,更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更好地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税法的正确实施,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办税工作效率,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走势,得到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欢迎。1992年9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从而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税务代理的地位,为我国税务代理业的创立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199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有组织的试点工作。1996年11月,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开始在税务代理行业实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从此,税务代理人便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准入控制范畴并进行统一规划,标志着税务代理作为国家确认的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行业,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1999年8月,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有关规定,遵照国务院领导对税务代理的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要求税务代理机构与所办单位或挂靠单位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彻底脱钩,改制为由注册税务师作为出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制或合伙制的税务师事务所。到2000年6月,全国税务代理行业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顺利结束。
  税务代理的作用:税务代理经过近年来的规范发展,其社会办税的作用正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而言,委托税务代理后可以减轻涉税事务负担,转移纳税风险,能够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可增强纳税意识,健全完善内部财务及管理制度。对税务机关而言,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后涉税事务比较规范,便于监管。既有利于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款流失,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又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降低征税成本,有利于在税收征纳方面建立纳税人——税务代理人——税务机关三者之间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
近几年,大家都亲历目睹了国家税收管理和税收收入的巨大变化,在促进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的诸因素中,也包含着注册税务师的辛勤汗水。
  对国外税务代理做法的借鉴:从国外情况来看,目前许多国家实行的税务代理制度,大体分二种类型:一种是有专门立法和资格要求,即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取得税务代理资格。如日本有《税理士法》、韩国有《税务士法》。另一种是既允许专门人士从事税务代理,也允许有其他资质的专业人士从事税务代理,如美、英、澳等国。
我国税务代理采用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主要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结合借鉴日本、韩国税务代理成功经验后创立的。这样确定的理由有四:一是日、韩等国有专门立法,从其实施半个多世纪的情况看,税务代理对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贡献很大;二是我国与日、韩等国地域相近、文化习俗传统多有相通之处;三是我国与日、韩等国都同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四是经济联系密切,便于借鉴。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考试:在我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必须经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的“三统一”办法。根据税务代理工作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从文化程度、工作资历等方面限定了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有《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五科,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即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两科的(税务代理实务与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自1998年起,2004年,全国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有33.5万人次,有5931人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截至2004年底,全国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数,累计已达62414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2.2万人。注册:对注册税务师管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凡经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须在取得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或非执业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注册证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证书》。对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每年验证一次。执业:根据规定,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必须注册后才能执业。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分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必须符合具有5名以上注册税务师、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30万以上注册资本等条件;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必须符合具有2名以上注册税务师、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10万以上经营资金等条件。根据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而应由税务师事务所承接税务代理业务后委派其承办。2004年,全国共新设注册税务师事务所330个。累计已达到2772个。后续教育培训:为了保证执业质量,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必须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法规、税收制度及税务代理有关理论和实务、财务会计制度、职业道德、税务代理机构管理、计算机技术、外语等。培训方式分为脱产后续教育和非脱产后续教育两种。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参加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参加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前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服务组织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被喻为企业管理行为的评价者、企业财务状况的鉴证者、投资人权益的维护者、资本流动的引导者和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者。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都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注册税务师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管的助手,征税和纳税之间的桥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税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必将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服务于税收。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大力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各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一定要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出主意、提建议,对内加强协调和沟通,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对下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要加强引导。这充分说明,国家对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的重视,也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起来的一个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税收征管工作领域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联系沟通,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朝阳事业,目前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税制的完善,依法治税的加强,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涉税服务方面的市场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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