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数学记忆法(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12 11:47: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4、4个月:
(1)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应在年终后4个月内报告

15、6个月:
(1)合资企业一次出资的,应在6个月内交清;
(2)外方以收购方式出资的,对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一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3)担保合同中6个月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法院受理破产前6个月损害债权人的行为无效;
(5)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结束6个月后可转股;
(6)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为6个月;
(7)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为发行股票出具文书的机构、人员在承销期内至期满后6个月内不准买卖该股票;
(9)证交所6个月内安排股票上市;
(10)支票持票人从出票日起6个月不行使请求付款权丧失;票据追索权6个月丧失。
(1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发生前述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12)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13)合营企业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当在合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14)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

16、1年:
(1)外方收购方式出资的,收购资金1年内交清;
(2)破产终结后1年又发现破产财产的由法院追回;
(3)A新股发行应与迁移次隔1年以上;
(4)公司债券要上市其期限为1年以上;
(5)下列诉讼时效为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6)工资储备基金累计达到本企业1年工资总额的,不再提取。

17、2年:
(1)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2)证券协会会员任期2年,会员大会2年一次
(3)公司债券连续2年亏损的暂停上市
(4)见票即付汇票2年丧失付款请求权
(5)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权利为票据到期日2年
(6)设立外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境内代表机构有2年
(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具备条件之一: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8、3年:
(1)稽查特派员及助理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但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
(2)合作企业董事会任期3年
(3)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有责任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任董事、经理
(4)国有企业股份制前3年盈利
(5)股票上市前3年连续盈利
(6)发行债券应连续3年盈利
(7)发起人3年内不准转让股票
( 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应停牌
(9)可转换债券期限为3-5年
(10)兼并方的应付价款数额较大,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11)优势企业兼并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经银行核准,可免除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利息
(12)企业连续3年全面完成上交任务,并实现企业财产增值的,由政府主管部门给厂长或者厂级领导给予相应奖励。
(13)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
(14)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3年。
(15)凡脱离会计工作岗位连续时间超过3年,所持会计证自行失效


相关文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客观题训练4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数学记忆法(四)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数学记忆法(五)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