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比例集合(六)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12 11:47: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三、人数
  公司一般应设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成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有限、股份、国独),
  2人以上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最低限额。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股东数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例外。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应当采用募集设立方式)
  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
  3- 9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人数,
  5-19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一般至少有5人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7-13人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人数 
国有企业监事会由主席1人,监事若干人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1/4
:债权人会议可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1/3
  (1) 经厂长、企业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由1/3以上的董事、监事或者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3)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可以由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4) 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2/3以上董事或委员参加才能举行,决议全体的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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