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Test:2007申论例文每日一例(9月21日)-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24 11:43: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还把依法治国作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内容。
  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合,包含有丰富的内容。在这一整套的庞大体系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胡锦涛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是因为,《宪法》是法治的标志,没有《宪法》,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讲,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第一,没有《宪法》,法治社会得以建立的民主政治就无法得到确认和保障。民主政治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也有法律,但是不能够称之为法治社会,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不是民主社会。有了民主,法治社会才得以建立。民主这个法治社会的基石,是依赖于《宪法》来维护的。《宪法》之所以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
  成为"法律中的法律",是因为《宪法》直接捍卫着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捍卫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没有《宪法》,民主的事实无以得到法律的确认;没有《宪法》,各项基本民主制度的建立,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等等,无法得到实现。
  第二,检验一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如果以一个国家是否具备完备的法律为标准,来衡量这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那么我国历史上的唐朝、明朝、清朝等朝代都可以称之为法治国家。比如袁世凯、曹锟、段祺瑞时期都是有《宪法》的,甚至连希特勒法西斯德国都可以称之为法治国家,希特勒法西斯的重大政策和举措,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可见一个国家拥有了《宪法》,也不等于它就是法治国家。
  第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而《宪法》则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依法治国的目的有很多,它有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助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有助于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在众多的目的中,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权利的正当行使则是其根本的目的。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其他的目的也无法实现。《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判断是否法治国家一个重要标准,是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范围和程度,而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范围和程度,主要在于《宪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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