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12: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月5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西宁海关 人教处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19号海关大楼440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71-8866335 0971-88663120971-8866309

附件:

1. 关于《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的打印操作说明;

2.《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及填制说明。

注:附件也可浏览“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报关员资格考试”®.“各考区公告总览” ®.“西宁

附件1:关于《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的打印操作说明

一、如何打印申请表

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考生进入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后,点击“我要登录”进行登录。登录时仍使用考生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即显示如下窗口:

按提示点击即进入打印申请表页面。除签名和申请日期两项外,《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上的有关信息均已自动显示,考生按照屏幕提示,清空页眉、页脚后,点击页面上的“打印”按钮()即可直接在A4纸上打印出申请表。

考生在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名。申请日期则按照考生向海关提出申请的实际日期填写。

注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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