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WTO实验班本科双学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9:29 12:48:5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办学宗旨
  武汉大学WTO实验班,是武汉大学按照开放办学模式设立、WTO学院开办的特色本科学位教育和辅修项目。宗旨是提升武汉大学在校本科生的法律、商务和管理学识与思维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同时,面向武汉地区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开放双学位教育,提升武汉地区高素质人才的竞争力,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服务。在此基础上,发展、建立面向社会各界开放的高端法商职业教育平台,培养我国WTO领域的优秀职业人才。
培养宗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培养中高层次法、商实务型国际人才的精神,武汉大学将“具有国际交流能力的法、商、管理综合性人才”作为武汉大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之一,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开展WTO领域本科人才教育。本班以实现学生高质量就业为目标,集中国际法、经济学、管理学、外语等多个学科专业,辅以实务训练,集中培养一种具有国际交流能力的国际商务和国际法律人才。
教育特色
  WTO法学和商学以及管理学班均采用法律、经济学、管理学、外语和部分MBA与EMBA教材,由国内外名师讲授,强调学生“以兴趣为基础、以就业为动机的主动式学习”和教师“以方法教授为重点、以应用教学为目的的讲演式教授”相结合,使学生在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的同时,实现学生与就业市场之间的“零距离”;强调学生在继续学习原本科专业的同时,不转学籍参加本班学习,学生可以以原专业的学位或武大授予的学位进行就业、深造和申请出国,真正使学生获得综合优势。
课程设置
 1、WTO法学班的课程为:民法学(5)、国际私法(2)、国际公法(3)、公司法(2)、合同法(2)、中国外贸法(2)、民事诉讼法(2)、知识产权法(2)、WTO法概论(2)、WTO实体法(2)、WTO争端解决与案例分析(2),经济学原理(5)、国际贸易理论(2.5)、国际金融理论(2.5)、管理学原理(2)、财务会计(4)、公司理财(3)、国际职业素养专题(3)、专业外语(3)共计19门,51学分。
 2、WTO商学班的课程为:经济学原理(5)、国际政治经济学(2)、国际贸易理论(2.5)、货币银行学(2)、国际金融理论(2.5)、国际投资(2)、管理学原理(2)、财务会计(4)、公司理财(3),民法学(5)、民事诉讼法(2)、国际公法(3)、国际私法(2)、WTO法概论(2)、WTO实体法(2)、中国外贸法(2)、WTO争端解决与案例分析(2),国际职业素养专题(3),专业外语(3),共计19门,51学分。
 3、WTO管理学班的课程为:民法学(5)、经济学原理(5)、财务会计(4)、管理学原理(2)、国际私法(2)、 国际公法(3)、 WTO法概论(2)、公司法(2)、公司理财(3)、组织行为学(2)市场营销(2)、创业管理(3)、项目管理(3)、战略管理(3)、国际会计准则(3)、专业外语(3)、国际职业素养专题(3)、WTO争端解决与案例分析(2)共计18门,51学分。
 4、选修课程平台:设置了《国际职业素养》、《跨文化交流专题》、《劳动法与社会保障》、《商法实务专题》、《创业管理》、《国际贸易法律实务》、《跨国公司研究》、《国际商务规则与操作技巧》、《国际金融实务》、《案例分析与法律文书》、《税法与合理避税专题》、《欧盟法》、《经济犯罪专题》、《企业登记注册与申请程序》等实务课程。围绕专业就业,构建职业素养平台。
师资配置
  理论课程由国内高校名师主讲;应用课程由法律界、企业界专家主讲,专业外语由资深专家主讲。
毕业待遇
 1、修满WTO法学班51个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授予“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武汉大学结业证书》;
 2、修满WTO商学班51个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授予“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武汉大学结业证书》;
 3、修满WTO管理学班51个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授予“武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武汉大学结业证书》;
 4、提供一份毕业推荐函推荐就业;
 5、入选《武汉大学WTO学院友录》,在网站上永久保留本人资料;优秀学生可入选《武汉大学WTO学院优秀学生名录》,并在网站永久保存;学生的相关资料,可供用人单位查询。
就业方向
1、海关、外经贸、境外投资管理等涉外经济与投资管理领域;
2、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商务等涉外企业管理领域;
3、外资企业驻华商务代表、内资企业驻外代表等企业管理领域;
4、涉外会计、审计、评估、律师、咨询、公证等国际中介服务领域;
5、涉及WTO领域的其他行政、工商、税务、司法等管理领域。
优等生申请与评定
 申请条件: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无补考、重修现象,并且未违反有关学习和教学管理规定者,可以申请。
 奖励标准:优等生可获得《武汉大学WTO学院优等生》证书,并获奖学金2000元;对优等生在学院网站永久保留,并宣传。
 评定名额:每届评定10名,由WTO学院组织评定,综合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对项目的贡献情况;
 申请时间:全部课程完并成绩合格后1月内。
优秀生评定
 优等生:其它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且无重修现象的学生,以及达到《武汉大学WTO学院优秀学生名录》规定条件者,均可自动入选。优秀学生名录可在学院网站永久保留。
学位论文答辩
 1、前4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后,于第5学期开始,即开始论文选题,选题范围为所学学位相关的领域;
 2、论文须在第5学期(即9-10月)完成,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延长学制一年,并在延长的学年内完成答辩,并获得学位;逾期不能获得学位者,将不再授予学士学位,而仅授予辅修证书和结业证书。
 3、学士学位证书在学生修完课程和完成论文答辩后,连同结业证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一并授予。
毕业与学位授予
1、授予本学位须达到以下条件:
 1.1 取得原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1.2 修满本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51学分以上;
 1.3 英语达到规定的要求,具体为:
 1.3.1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英语专业8级考试(或提供证书)
 1.3.2非英语专业的其他外语专业学生,以及高考外语考试科目不是英语的学生,英语4级应达到425分以上(或提供证书)
 1.3.3其他学生(包括港澳台学生、华侨和外国留学生),国家英语6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或提供证书)
 1.3.4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武汉大学英语4、6级考点考试,均有效。
 1.4 完成本学位的论文并答辩合格。
2、 学生修满学分并答辩合格后,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授予学位:
2.1第一学位与毕业证未授予者;
2.2未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并答辩合格者;
2.3违反本院的规定被勒令退学者。
3、因第一专业的学制延长或学位证延期颁发,本学位应相应延期授予,但可以先授予结业证。
学习管理
 根据武汉大学双学位学习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WTO实验班管理条例》:
  1 所有选拔进入WTO试验班学习的学生,不转学籍;
  2 双休息日开课,在武大上课;
  3 每学期开课4-5门,前4学期上完全部课程,学完1门考试1门,全部课程须在学生原专业完成之前完成;
  4 课程考试一般在课程教学完成后3周后进行;
  5 根据教学内容,实行闭卷、开卷和专题论文等考试方式;
  6 各门课程以60分为及格,及格即可获得学分;
  7 课程及格后,不得再参加该课程的考试以获得更高的成绩;
  8 每门课程最多给予3次考试机会(考试机会以自然考试时间为准,不另增加考试机会);
  9 学生应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并答辩合格;
  10 因个人原因未通修满全部学分,但修满25个学分以上,可授予《武汉大学辅修证书》;
  11 在课堂人数允许的情况下,允许部分学生在按标准缴纳课程学费后参加旁听。选修课程向武汉地区普通高校各类学生和社会人士开放。选课时间为每年2月1-28日,9月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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