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综合辅导:风险管理--货代篇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3 11:34: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作为货代,就是俗称的配货站,最重要的是验证司机的身份和车籍。那么如何去验证司机的身份和车籍呢?

  1. 发货前应和司机或车主做一个简单的交流,了解一下他们的家庭情况及爱好。这点非常重要,而且谈话时的环境不应该是办公室面对面,这样会让骗子提高警觉。应该是很轻松的环境,不经意的提问。

  2. 装货前和司机签订正式协议,协议中除注明运输方面的条款外,还需有司机和车辆资料。司机资料主要是驾驶证资料和电话号码;车辆资料主要是行驶证资料。车主是公司的要填上公司电话及联系人。上述司机和车辆联系人的电话不应仅仅是手机,还必须有两个以上固定电话。

  3. 根据所签订合同上的司机和车辆资料核实身份。

  第一步,核实证件真伪。这可能需要点专业知识,验证人必须了解驾驶证、行驶证的有关规定;或者根据证件号码直接打电话或到网上查询,现在有些网站已开通上述功能。目前大货司机上路必须带的证件有: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驾照正副本、车辆购置附加税凭证、道路营运许可证、运管费凭证、养路费交费凭证、车船使用税凭证、车辆安管费凭证、司机安管费凭证,大型车司机还应有准驾证,车属单位还应开据运输证明,陪员陪驾也应出示身份证、驾照、安管费凭证等手续。如果证件不全,肯定还应有证件不全受到罚款的相应罚单,没有证件,也没有相应的罚单,肯定是假的;以上手续,一旦上路,都是必需的,缺少一样都上不了路。如果有必要,从哪个方向来的,还应出示来路方向的过路过桥费凭证、住宿单据、甚至近期修车证明等。 以上资料足可以供您初步判断司机和车辆身份的可靠性了。除此之外,还需要别的辅助识别方法。

  第二步,根据司机或车主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电话核实他们的身份。打电话时注意说话的方式,尽量不要让人产生不快。还有一点必须要注意的是,有些货代虽然采取了上述措施,但骗子事先准备了一个公用电话号码,派其同伙事先到公用电话前等着这个查证电话,这样还是无法查证司机的真伪。因此,查证电话不应只打一个就了事,最好是打两次电话,一个用自己的电话打,一个是其他电话或朋友的电话。不要怕浪费电话费,如果发生了损失,那是多少电话费也弥补不了的。如果对方仅仅只提供一个电话号码,那么在打第一个电话后,过20分钟左右可以再打一次,可以帮助您判断出司机或车辆身份真伪。

  4. 拍照留验。给司机和车辆拍照。如果货物价值很大,建议您除上述方法外,还要履行这个程序。拍照的好处第一可以对骗子产生震慑作用;第二可以在案发后提供第一手资料有助于案件的早日侦破。当然,可能成本比较高,但如果您有电脑就很简单了,您可以采用数码相机,将照片存储在电脑中。

  上述主要是货主和配货站对司机和车辆身份的验证,那么配货站如何识别货主的骗局呢?

  首先,配货站经营人在重大决策前一定需要调查。目前配货站受骗主要是马虎大意,只看重经济效益所致。俗话说的好“天上不会掉馅饼”,为什么有些货主骗子能成功?就因为他们所说的每月几百吨的量的确是一块大“馅饼”。当货主与配货站联系时,配货站可以先让其将经营执照或相应的批准文书传过来,如果他声称是外商企业,那必定有外经委的批准证书;如果传来的是营业执照,一定要注意其有效期和是否有年检标志和年检章。如果传过来的经营项目与其声称的运输标的不符,这首先就是一个大疑点,至少可以说明其不是合法经营者。

  其次,如果传来资料非常不清晰,象故意遮盖似的,就要提高警惕了,尽量要求对方提供清晰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如果配货站有条件上网,还可通过搜索引擎按照对方的名称查找是否有相关的信息,或是要求对方提供证件的扫描件;

  再者,在后来的交流中,配货站应向其多提一些关于运输的细节问题,如果他对运输合同样本和运输价格、装卸细则根本就不重视,只是一个劲的要求公司负责人尽快签订合同,那么这些情况就足以让人怀疑其业务的真实性。

  所以,只要多加小心谨慎,接货前尽量实地察看货主单位的经营情况和注册登记资料以及商业信誉,是完全可以防止受骗的。

  另外,大多数货代普遍担心的一个问题是:货主的货被司机拉丢了,会不会找配货站来赔偿损失?在公路货运过程中,货代不是直接的货物运输参与者,而是缔结运输合同的促成者,因此,要分析货代在物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要先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中介在法律上一般视为“居间”,作为中介方,一般其法律上的义务即为双方牵线搭桥,提供真实信息,促成双方订立合同;权利则是收取委托人支付的中介费用。

  注①:我国《合同法》将中介活动明确规定为“居间合同”,并于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条对“居间合同”下了明确定义: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这个定义,可以按合同内容的不同将居间合同分为两种,指示居间和媒介居间,指示居间指居间人仅提供订约机会,媒介居间则需要居间人积极斡旋,促成合同订立。

  注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货代的风险就在于:

  一、如实告知——货代如果是向货主提供承担运输任务的司机,那么他应该将司机的情况向货主如实告知,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或提供虚假情报:

  1、什么是如实告知——我国《合同法》并没有明确“如实”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因此很多人都不清楚货代要将司机的情况了解到多详细,向货主报告什么情况才算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按照一般规定和惯例,货代能向货主、车主双方提供对方的身份、经营情况证明,例如车主应有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运营证等等,货主经营应有的执照、批文和详细的货物情况资料等,也就是说,货代将其了解到的全部情况都告诉货主了,就算是尽到了“如实告知”的义务,而货代如果了解的情况不够全面或有所疏漏,比如说,一般配货站都会查司机的一系列证件,以核实上面有没有可疑之处,若某货代在查验这些证件的时候,没有查出来司机身份证号码与其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有一个数字是不符合的(这一点可以说明这两个证件中至少有一个是伪造的),而将这位司机推荐给了货主,那么如果货主的货物被司机拉跑了,这位货代对货主的损失应该负一定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因为最终要核实查证司机证件的人是货主本人)。

  所以,中国货运联盟提醒货代朋友们,在您核实、查证司机或货主的资料时,请尽量留下清晰的复印件,仔细的对照各个证件的内容,并将这些复印件留存起来,以便在日后产生纠纷的时候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

  二、居间义务的终结——如果货代将司机或货主成功的联系起来,并且他们也达成了运输合同(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这就意味着委托货代提供信息的货主(或车主)肯定了货代的工作,认为货代已经完成了中介的任务,因此,货代的义务也就终止了,之后在运输途中,不论车主和货主之间发生任何的纠纷,都与货代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因为货代与车主或货主的关系比较密切,而且也有很多业务往来,所以在货主因运输纠纷而向货代提出索赔要求时,如果货代不清楚自己的义务已经终止,便很容易出于交情的原因而给予货主一定的赔偿。为避免这样的情况,配货站应在货主和车主达成运输合同(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之后,写明在什么时间双方达成了运输合同,而之后双方如有任何纠纷,都应自行解决或采取诉讼等方式解决,与配货站无关。

  为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中国货运联盟特此提醒各位货代会员切实的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提高警觉,将风险预防贯彻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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