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十类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10: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北京3月25日电人事部日前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下发通知,具体从三个方面规定十类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

成绩的要求:

一是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比如,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二是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比如,对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对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对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对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是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比如,对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对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对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通知提出,要分级确定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人事部将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再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并认真做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工作。


通知还指出,职称外语考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通知强调,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是一项必须坚持的长期任务。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据悉,2007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时间由原来的2007年4月8日调整为2007年6月30日。



相关文章


江西建立首个应用性人才库:把人才培养成“期货”
吴晓燕:我要成为“儿童行业的马云”
高三女生造“水车”发电
吴晓燕:用爱心开创儿童市场品牌
人事部:十类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天津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
压力更大了 责任更多了
河南大学生携妹求学12年感动中国
战辉为家乡招商引资 企业部分利润助贫困学子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