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第29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39: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公 告
2006年 第29号
根据海关总署部署,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各口岸统一实施。该系统实施后,所有报关员将通过报关员IC卡确认身份才能办理报关业务,海关将通过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对所有报关员实施联网记分管理。为此,南京海关决定自即日起启动报关员IC卡制卡工作。现就制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制卡对象 江苏省境内经南京关区各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员。
二、 制卡时间和地点安排 本次制卡工作由中国电子口岸南京数据分中心具体负责。由于省内报关员人数众多,情况复杂,为保证制卡工作顺利实施,南京数据分中心决定分阶段、分地区开展报关员IC卡制卡工作,各地区制卡时间详见附件《南京关区报关员IC卡制卡时间表》,如有调整,以当地海关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 制卡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 经海关注册信息审核的《报关员制卡凭证》;
(二) 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于《报关员制卡凭证》上,另一张照片请用铅笔在背后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关员证》号;
(三) 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请将密码修改为:88888888)。报关员所属企业不是中国电子口岸用户的,则需要企业先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人将制卡所需材料送至所属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各关企业管理部门收集后送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制卡;
(二)企业在接到中国电子口岸南京数据分中心关于制卡完毕的通知后,至各地制卡点办理缴费领卡手续。每张报关员IC卡制作成本为120元(中国电子口岸规定价格);
(三)企业如遇制卡问题可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联系电话:025-84423999,84422072)或当地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关区报关员IC卡制卡时间安排
南京关区报关员IC卡制卡时间安排 |
|
|
|
地区 |
制卡时间 |
|
南京 |
10.18.-10.29. |
|
镇江 |
10.30. |
|
常州 |
10.31-11.1. |
|
江阴 |
11.2. |
|
张家港 |
11.3.-11.5. |
|
无锡 |
11.6.-11.9. |
|
南通 |
11.10.-11.12. |
|
苏州 |
11.13.-12.3. |
|
扬州 |
12.4.-12.5. |
|
连云港 |
12.6.-12.7. |
|
盐城 |
12.8. |
|
徐州 |
12.11. |
|
泰州 |
12.12. |
|
淮安 |
12.13. |
|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