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于公路口岸转关车实行网上申报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49: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进一步完善口岸自动核放系统,规范海关对公路口岸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境车辆及承运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我关决定对经皇岗口岸进出境的转关运输车辆实行网上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及步骤
1、2005年2月21日起,在皇岗口岸试运行进出境转关车网上申报系统。
2、试运行期间,进行网上申报的出口转关车辆,请选择指定的两条出境通道通关,2005年2月28日起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出口转关网上申报车辆验放通道数量,届时转关网上申报车辆按照通道指示牌选道通关,2005年3月14日起出口自动核放通道全部实施转关车网上申报系统,对于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转关车辆实行人工验放。
3、进行了网上申报的进口转关车辆仍按照原有通道通关。
4、2005年3月28«.日起,在文锦渡口岸、沙头角口岸全面实施转关车网上申报 系统,对于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转关车辆实行人工验放。
二、通关流程
进口转关车辆在抵达进境地海关前,出口转关车辆在启运地海关放行后、抵达出境地海关前,承运人登陆“中国电子口岸”,进入“公路口岸通关系统”,点击“承运申报”选择“转关车过境申报”,按照填写要求录入申报内容后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车辆过境,过境时海关对承运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于进口直转的转关车辆,承运人可以预先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与提前报关的转关车辆相同。
三、转关车辆网上申报业务咨询
深圳海关监管处:0755-84398094;
中国电子口岸深圳数据分中心:0755-84394300;
皇岗海关:0755-8439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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