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领取失业登记证后可办贷款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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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20日上午在南京举行,副省长何权出席会议并讲话。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与会人士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此表示,江苏今后将为在校生创业和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实在的措施,并建议参照劳动保障部门扶持再就业人员创业的做法,让在校生和毕业生能直接申请到小额创业贷款。

  座谈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首次通报了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28.68万人,比去年增加3.5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2.07万人、本科毕业生13.08万人、专科毕业生13.53万人。截止到7月9日,全省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8043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8236人;总就业率为62.91%,同比降低1.64个百分点。其中签订就业协议98641人,升学及出国19494人,灵活就业的有57872人,分别占总就业人数的54.67%、10.8%和32.3%。说明目前我省毕业生就业情况基本正常。

  目前的小额担保贷款主要是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必须等到毕业领取失业登记证后方可办理。根据省教育厅建议,今后有望参照劳动保障部门扶持再就业人员创业的做法,设立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门用于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开办经费与流动资金。由省财政出资设立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支持他们从银行取得小额担保贷款;对毕业前就有志于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委托省级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具体承担贷款的统一申报、审核、审批、贷后跟踪管理等。

  其次是出台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将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落实到位,简化手续,提高优惠力度,按新公司法规定给予毕业生注册优惠。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提供创业贷款申请、公司注册申办、税收政策咨询等相关手续“一站式”服务。选择那些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给毕业生提供岗前的实训岗位,由政府拨出专门经费,提供生活补贴,并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指导费。

  此外,毕业生就业服务还有望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由政府拨专款对毕业生进场应聘、职业介绍、就业推荐、档案托管、集体户口挂靠、就业指导与培训、就业信息度服务等给予财政补贴,并加强就业市场建设,在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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