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校毕业生创业可免18项收费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5:34: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从今年起至2008年底,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者,可全额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8项费用。
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该厅近期发布了《海南省财政厅及省发改厅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通知》。毕业后两年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2006年起至2008年12月31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除按国家规定免除有关收费项目外,同时还可以免交有关省政府、省财政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