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生死劫:Blog东方洗礼 视频同门相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6:03: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Web2.0生死劫:Blog东方洗礼 视频同门相残

Web2.0正面临着生死考验。短短两年间它走过了草根创业、融资扩张、拉风叫板三个阶段,接下来等待它们的是否就是灰飞烟灭?

如果命中注定Web2.0要遭受劫难,到今天一部分网民应该可以猜想出“Web2.0的n种死法”。当初打着“网民原创”、“取代门户”口号,拷贝美国Web2.0应用模式的中国网站,现如今个个愁眉苦脸甚至估价转手。部分财力雄厚的互联网公司则准备屯粮过冬,避避风头,三年五载之后再做打算。

“Web2.0之死”是互联网领域的杞人忧天,还是新应用模式在中国的早产?让我们回顾一下这股“泡沫”味浓重的Web2.0浪潮吧。

先驱Flickr被“秒杀”

到今天,相信很多网友都不需要查阅Web2.0的定义,就已经明白它究竟为何物。这就是互联网吸引人的一点: 你可以先去体验你所不知道的网络应用,然后再给它一个极具个性化的诠释。

当网民首先接触Blog的时候,以为Web2.0就是Blog在中国的嫁接,也就是所谓的“博客”。事实当然不是这样。而且更为可悲之处在于: 一方面博客在中国网民部落内家喻户晓,另一方面Web2.0的先驱Flickr早已经被“秒杀”。

Flickr提供免费及付费数字照片储存、分享方案的在线服务,也提供网络社群平台。除了有许多使用者在Flickr上分享他们的私人照片,Flickr通过其创新的在线社群工具,能够将照片标上标签(Tag)并且以此方式浏览。Tag是元资料(Metadata)的一种格式,便于搜寻者很快地找到想要的相片。

Flickr是由一对夫妻搭档创办的Ludicorp公司所开发设计的,这家公司于2002年在加拿大魁北克设立,2004年2月正式发表Flickr网站。之后的一年,Google和Yahoo都提出了与其合作的意向,他们甚至每个星期都收到五六家风险投资机构的信函。2005年3月,雅虎公司收购了Ludicorp公司和Flickr。在6月28日那天,所有的数据都从原本位于加拿大的服务器迁入美国。

由于Flickr有别于美国Yahoo传统的资讯门户模式,所以一般业内认为Flickr是Web 2.0应用方式的绝佳例子。但Flickr的软件架构也许更值得关注,Flickr这个平台包括PHP(用于核心程序逻辑)、Smarty模块引擎、PEAR(用于XML和电子邮件)、Perl(用来控制)、ImageMagick(用于影像处理)、MySQL 4.0、Java(用于节点服务)、Apache Web Server 2和Macromedia Flash技术。

因为Flickr使用了CGI(以.gne为扩展名)、MySQL作为服务核心,配合使用客户端AJAX技术,所以达到了传统在线相簿所没有的高互动性,使用者可通过一般操作系统和支持JavaScript的网页浏览器,在线实时操作Flickr。此外,Flickr被普遍认为是有效使用分众分类法(Floksonomy)的典范,也是第一个使用标签云(Tag Cloud)的网站。

言至此,相信不少人或许已经明白Web2.0的先驱为什么是做图片分享的Flickr,而不是自己天天在网上涂鸦的博客了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Yahoo大手笔“秒杀”Flickr,是风险投资市场复苏的一个前兆。

据知情人士透露,Yahoo收购Flickr金额超过了3000万美元,不久Yahoo又斥资3000多万美元收购了做书签分享的Del.icio.us网站。此前处于.com泡沫期时,风险投资市场一直在萎缩,导致很多基金的投资回报面临巨大压力,Web2.0正好迎合了风险投资市场反弹的千载良机,这才有了今后更多Web2.0网站与风险投资尔虞我诈的精彩演绎。

Blog遭遇东方洗礼

在体验Web2.0的图片、书签等网络分享时,不管是后台的AJAX技术,还是前台新奇的视觉冲击,似乎都无愧于Web2.0的大帽子。但分析Web2.0显然绕不开另一个名词Blog,这个代表中国特色的Web2.0应用,有一个漂亮的名字——博客。

首先需要纠正国内不少网友的误解,Blog并不是一个新鲜时髦的概念。9年前Jorn Barger已经提出“博客”这个名称。中文“博客”一词,源于英文单词Blog/Blogger。Blog是Weblog的简称,Weblog其实是Web 和Log的组合词。Web代指互联网,Log的原义是“航海日志”,后指任何类型的流水记录。合起来理解,Weblog就是在网络上的一种流水记录形式或者简称“网络日志”。Blogger或Weblogger,指习惯于日常记录并使用Weblog工具的人。

很明显,博客的历史悠久甚至超过国内的资深门户网站新浪和搜狐,所以当方兴东把Bolg的概念嫁接到中国,并表示将代替传统的门户地位时,陈彤和张朝阳都对此嗤之以鼻。

Blog在美国和欧洲并不盛行,外国人不喜欢通过写网络日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政治抱负,所以Blog近10年来一直处于互联网的边缘地带。但是在中国,它因为新浪的“名人博客”而名声大噪。

“美国社会缔造了形式各样的明星,但绝不会众多明星聚在某个网站写网络日志。名人博客是对Blog概念的改写,或者说是Blog在太平洋彼岸遭遇了东方文化的洗礼。”一位曾在美国生活多年的朋友向记者表示,中国人表达自己思想的途径太闭塞,以至于在互联网上也必须去访问量最大的新浪开博客。

在方兴东苦心经营博客网3年之后,拥有数千万网民基础的门户发动了“反击”。2005年底新浪借名人博客、搜狐借IT博客全面发力,绝大多数博客“倒戈”,博客网迅速被湮没了。

“可笑的是,当时门户所提供的Blog服务几乎毫无技术可言。中国的Web2.0在传统门户面前轻如鸿毛,既然大家都是忽悠,一比较就分出高下了。”一位从事网站建设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没有技术和产品的互联网公司是经不起大风大浪的,这也是中国的Web2.0网站和国外的显著区别之一。

自2005年博客网获得千万美元风险投资之后,国内一下子涌现出19家博客服务提供商(简称BSP),但到2006年数百万博客人群分拨站队,新浪名人博客、搜狐IT博客、和讯财经博客以及MSN日志各就其位。“写的写,看的看,广告商却并不认可。”网友的一句调侃正中中国博客网站的“七寸”。

其实,撇开Web2.0的光环,今天的博客就是一个网页,按日期排列着一些零散的涂鸦日记。网络日志如果妄想靠广告生存,那么新浪、搜狐可以轻松地打败任何挑战者,因为门户立足的基础就是在线广告。国外Blogger和Weblogs Inc等纯Blog网站最终走投无路被兼并的前车之鉴都在证明,博客好比是人们茶余饭后散步的后花园,人多了反而会踩坏草坪,挂块广告牌意义也不大。


视频分享同门相残

与网络日志的Blog模式比较类似,Web2.0新涌现的视频分享VideoShare模式在诞生初期也几乎毫无技术可言,盈利模式杳无踪迹,而且还要经受网络带宽的考验。

“YouTube每个月的流量是1亿次的点播、100G的带宽。如果给网通和电信交带宽钱一个月要多少?2000万元!” 国内做视频搜索的影立驰最近也推出了TVix.cn视频分享平台,但影立驰总裁吴波向记者承认,中国不可能出现第二个YouTube,广告收入付带宽月租费都不够。

据分析人士预测,新浪的带宽是15G,但提供视频服务的带宽至少是文字浏览的100倍。假如新浪在名人博客之后考虑添加视频分享这种Web2.0服务,满足目前数千万新浪网民的点播需求,新浪每个月的开支不少于3亿元。显然国内的门户网站不具备这样的实力,新涌现出来的150多家视频分享网站也只能赔本赚吆喝。

视频分享与网络日志相比还有一个致命的瓶颈——内容同质化。据记者调查,国内几十家视频网站因为缺乏相应的人气和视频上传率,只能把有限的一部分短片互相拷贝,缺乏新意和持续竞争力。

目前YouTube每天保持有近万部短片上传,占据了全球约七成市场,即使微软和Yahoo等后来者杀入视频分享领域,也落得“粥少僧多”的窘境。加上绝大多数网民上传的视频质量不高,缺乏影视娱乐界明星的捧场,广告商和风险投资人士对此都兴致不高。

显然单一的视频分享服务不能形成规模化的网站矩阵,目前视频搜索技术也遇到了很大的技术瓶颈,所以不管是150个网站还是更多的同类视频网站,都不足以与YouTube竞争。在Google以16.5亿美元把YouTube招至麾下之后,很多人需要考虑的是,在Google的阴影下如何生存?这个问题近两年已经让微软和Yahoo寝食难安。

常言道,王者入局,宵小散去。即便是勇士大侠,没有倚天剑或屠龙刀,也过不得这个江湖。扯下Web2.0的皮,视频分享不过是做成Flash等网络格式的视频点播,这一点和“博客只是一个网页”如出一辙。

也许有一天P2P技术可以解决网络视频带宽的瓶颈,只可惜这种带有网络发展趋势的Web2.0应用模式,在技术尚未成熟、价值尚未凸显之前已经被互联网巨鳄吞下,剩下的网站估计大多数都经不起同门相残而渐渐夭折。

Web2.0正走入迷途

虽然Web2.0并不是技术标准,也不是固定的某个网站所提倡的模式,但已经加入和正准备加入Web2.0队伍的网站现在肯定非常困惑。单个Web2.0创意能否真正吸引千万网民来浏览?假如数千万网民都来看热闹,AJAX技术构建的Web2.0网站能否支撑?运作模式成型之后,商业模式从何而来?

毋庸置疑,学习Google是一条捷径,因为创始人佩奇和布林的草根创业神话可以作为参考。但是,Google从不去Web2.0处“报到”,除了天才工程师的创新,更多的是闪电式的并购,幼小的Web2.0互联网公司只得对其退避三舍。一方面是因为Google崛起的基础是雄厚的网络技术,另一方面是Google上市后聚敛了上千亿美元的资金,几乎无人能敌。

如果Google涉足某种互联网新应用,Web2.0是否该选择放弃?在线日历分享领域的“Kiko之死”也许就是一个佐证。其创始人2006年3月最终选择停止研发并在eBay上销售软件源代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Google Calendar截图的泄漏,所有人都立刻意识到Google将进入在线日历分享市场,推出新的网络服务。

在图片、日志、视频等Information分享之外,社会关系网络服务(简称SNS)模式的发展似乎也已经“面目全非”。SNS提倡的“六度理论”已经几乎没人去遵守,加入SNS网站的人群也由商务人士变成了20岁上下的年轻时尚人士。

在美国,MySpace尚未呈现垄断趋势之前,默多克领导的新闻集团就以5.8亿美元收入囊中。在韩国,Cyworld凭借部落和圈子的文化,占据了绝大多数青年人的虚拟空间。真正的SNS似乎只有德国的openBC仍在苦心经营,目前已经支持16种语言版本并聚集了150万商务白领人群。而在中国,众多SNS网站诞生之初就充斥着色情图片和视频裸聊等违法网络行径。

从国内外Web2.0网站的发展来看,美国是技术驱动最明显的市场之一,Flickr、Blogger、YouTube和MySapce等Web2.0模式最成型的网站已经可以代表各种模式的最高阶段,但结局都是被互联网巨头和大财团收购。中国市场更加侧重复制硅谷模式,然后互相炒作概念骗取风险投资的注资,结局自然不妙。

笔者相信Web2.0目前正走入迷途。一方面,技术积累和应用创新需要时间和实践,并非一蹴而就. 另一方面,Web2.0的模式是否该被应用于商业领域?Web2.0网站的商业模式除了在线广告能否有突破?也许惟一的出路就是被大公司所收购,而实际上目前很多人就是冲着卖钱才办网站的。

Web2.0并不是一块肥沃的土地,太多人耕耘就成了沙漠。Web2.0创业的浪潮太高就会有泡沫,破灭恐怕也是迟早的事情。

评论:Web2.0请和商业化保持距离

Web2.0这一路走得实在坎坷,以至于我都不忍心再给新诞生的Web2.0模式戴上“商业化”的金刚圈,说不准哪天风险投资一念紧箍咒它就消失了。作为一个网民,我更希望Web2.0会走上艺术化的道路,“商业化”这种字眼,请离Web2.0远点!

如果Web2.0要标榜“互动”,那么身边的人都跑过来打招呼,你不觉得别扭吗?如果Web2.0要提倡“分享”,那么把自己的东西和所有人共用,你不觉得恶心吗?写点心情感悟、发点生活照片给为数不多的死党密友看看不是更好?商业化不是万金油,太商业化运作的东西往往显得很俗气。

国内有一部分网友喜欢自欺欺人,以为中国的互联网和世界是同步的,硅谷诞生的新模式一个礼拜之后国内就会出现。但是拷贝和创意是两个层次的概念,能给你拷贝的只是死的框架。Web2.0的应用环境能复制吗?版权的概念深入人心了吗?网上支付的模式成熟了吗?事实表明,互联网产业在中国仍然是边缘产业,中国所有互联网公司的市值加起来还不如人家一个Google。

毋庸置疑,中国的互联网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Web2.0在传统门户网站眼里只是一种额外服务吸引人气和流量,在风险投资看来只是投机倒把的工具骗取钱财,在普通网民心中可能就是流氓软件 黄色图片 网站炒作。那么Web2.0为什么还要去傍大款?Web2.0干嘛不洁身自好?

回过头来想想,Web2.0的这些新东西如果不去和商业化靠边,不去口水炒作凑热闹,积累一些技术、沉淀一些带有艺术色彩的精华,Web2.0真的是个好东西,譬如Wiki(电子版的百科全书)。当然,Web2.0也可能命中注定就是给互联网巨鳄当“点心”一口吃下的,譬如YouTube,被收购之际也就是被发现价值之时。(文/朱泉峰)

链接一

有不少人以为“Web 2.0”是一个技术的标准,其实这是个美丽的误会,因为Web 2.0只是一个用来阐述技术转变的术语。这个术语是由OReilly Media的Dale Dougherty和 MediaLive的Craig Cline 在共同合作的脑力激荡(brain storming)会议上提出来的。

Dougherty提出了Web目前正处于复兴时期,有着不断改变的规则和不断演化的商业模式。而Dougherty则是举例说明——“DoubleClick是Web 1.0,Google AdSense 则是Web 2.0. Ofoto是Web 1.0,Flickr 则是Web 2.0”,而不是给出确切的定义和提出一个商业前景。同时OReilly Media、Battelle和MediaLive 在2004年10月启动了第一个Web 2.0大会。第二次的年会已在2005年10月举办。

链接二

早在1999年,著名的管理学者彼得·杜拉克 (Peter F. Drucker)就曾指出当时的资讯科技发展走错了方向,因为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里的“Information(信息)”,而不是“Technology(科技)”。若然单单着重技术层面而忽略了资讯的话,就只是一具空的躯壳,不能使社会增值。

而Web 2.0很明显是通过参与者的互动: 不论是提供内容、为内容索引或评分,都能够使他们所使用的平台增值。通过参与者的互动,好的产品或资讯本着它的口碑,从一小撮使用者扩展到一大帮人,一但超过了临界质量,就会“像病毒一样广泛留传”(葛拉威尔,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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