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北大重读清华 父亲不给生活费告上法庭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15 16:18: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考入北京大学是很多学子梦寐以求的事,可是梅河口市的小勇(化名),却在北大学习了两年后悄悄退学,想重新复习考清华大学。对于他的自作主张,父亲一气之下称不再供他念书。近日,小勇将父亲告上法庭。

小勇今年19岁,1989年父母离异后,他一直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004年,小勇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京大学。在北大学习两年后,小勇突然回家对母亲说,他觉得清华大学好,想复习考清华大学,而且他已办完退学手续。无奈,她安排儿子到长春的一所高中复读。

继续求学,是需要花销的,这笔钱对每月只有500元工资的母亲来说无法承担,为此小勇便向父亲索要。父亲对于小勇的自作主张非常生气:好好的一所名牌大学,说不念就不念了。他怪儿子这么大的事也不和他商量一下,便说不再供他读书了。

今年8月31日,为继续求学,小勇将父亲起诉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要求父亲每月支付400元钱抚养费。

父亲称,本来儿子读高中、大学的费用他都拿,但是如今儿子不告诉他就私自退学,这让他很生气,再说小勇已经年满18周岁,且他每月工资才1000多元,不久前又离婚了,还得供15岁的小儿子念高中,很难承担这部分费用。

9月,梅河口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勇及其父母均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为,《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判决父亲从2006年8月开始,每月给付小勇抚育费330元,于每月28日一次付清,至小勇高中毕业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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