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07年下半年注册城市规划师10月22日至11月15日注册登记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22 12:07: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州)建设(规划)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下简称《公告》)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2007年下半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2006年度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已经批准为注册城市规划师,但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进行变更的人员;

  (三)以往年度经考试、认定、特许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而未申报或漏报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2007年11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一)初始注册登记

  1、《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申请表》或《注册城市规划师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

  2、《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至申请注册登记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变更注册登记

  1、申请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均表示同意,并在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或《注册城市规划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陆四川建设人才网(www.scbuilder.com ) 下载“注册城市规划师个人申报系统”,进行个人注册登记信息的录入,生成申报数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并打印《申请表》上报所在单位;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汇总数据及相关材料按隶属关系报各地市(州)建设(规划)局;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直接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各地市(州)建设(规划)局负责对所属单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的人员须为非公务员。

  4、各地市(州)建设(规划)局对上述需审核内容进行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审核意见另附纸)连同本地区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至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五、费用收取

  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执行。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每人每次收取注册、登记费50元,注册、登记证书费每人每证10元,报送申报材料时收取,用于上交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工作支出。

  六、有关事宜

  1、各类申请表、汇总表及复印件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2、申请人通过个人申报软件填报注册登记信息后,打印的表格相应栏目内必须有申请人本人签字。

  3、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方式: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建设厅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28)85568345、85551458;

  附件:关于在申报注册登记填写表格中的注意事项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关于在申报注册登记填写表格中的注意事项

  1、申报人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

  2、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3、申报时间、出生日期必须按“年、月、日”的方式填写。

  4、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无误。

  5、单位性质按行政、事业、企业类别填写。

  6、联系电话需写明区号。

  7、毕业院校名称及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

  8、学历按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毕业、中专毕业、高中毕业、高中以下等项填写。

  9、学位按博士、硕士、学士、未获学位填写,且应与学历相对应。

  10、所有申报人员的毕(肄、结)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及注册人员业绩的起止时间按“年、月”的方式填写。

  1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人员按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科级以下填写;注册人员按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填写。

  12、通过考试获取注册城市规划资格的人员,获取时间应填写所通过的当年考试时间,按“年、月”的方式填写。

  13、申报人员填写业绩时内容应不少于三条。

  14、申报人员表格填写完毕后,必须在本人签名一栏签名,否则申报无效。

  15、申报表中的“工作单位意见”及“省级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管理机构意见”两项应据实填写,不得有缺落项,且负责人应签字,并盖相应公章。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填写清楚该申报人员的聘用类型(正式、聘用),如实行聘用制的,应填写清楚聘期(从申报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16、申报表格中E-mail地址一项可以不填写,其他不能有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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