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强化政府对CPA的监管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0:22 11:56: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美国注册会计师监管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在一个较长时间里,美国会计职业实行自律的监管模式,美国AICPA负责对注册会计师监管。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爆发了大陆售货公司案等一系列公司破产与欺诈丑闻,激起公众强烈不满。为此,美国国会提议对会计职业实行政府监管。最后的结果是,由AICPA成立有非会计专业人士参与的“公共监管委员会”(即PublicOversightBoard),同时在AICPA内部设立了专门的“公众公司审计部”,对那些承担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及事务所进行检查监督。这种改良的自律管理模式令国会打消了插手会计职业的想法。但事实证明,这种自律性监管最终陷于监管者为被监管者“俘获”的困境,不能督促会计职业有效地承担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安然事件爆发后,面对来自社会各方的改革压力,运作了近30年的公共监管委员会黯然宣布解散。2002年,美国颁布了萨班斯法案,成立了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强化了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PCAOB的组织架构和职能
  为保持PCAOB的独立运作,防止监管者为被监管者所“俘获”,萨班斯法案明确了PCAOB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并已开始有效运转。
  1.理事组成和任命。PCAOB理事由SEC经与美国财政部长和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商议后任命,任期5年,其中应有两位理事是注册会计师或曾经是注册会计师。如果这两位理事中有一位是主席,任职前至少5年内没有担任过执业注册会计师。所有理事为专职,不得从会计师事务所分享利润或收取报酬。理事任期5年,不得超过两届,无论两届任期是否连续。除理事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聘任。
  PCAOB总部主要有五个部门,分别是注册部,负责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检查部,负责对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惩戒部,负责对有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等;准则部,负责制订或选订审计准则;国际部,负责审计师监管的国际协调工作。目前PCAOB有430名员工,其中230人专职负责检查工作,25人负责惩戒工作。
  2.预算和经费来源。萨班斯法案规定,PCAOB有权自主制定预算和人员管理,所有对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向PCAOB进行注册登记,并交纳“注册费”和“年费”,以满足该委员会经费需要。若会计师事务所交纳的相关费用不能满足PCAOB的运转需要,再从上市公司筹集。
  3.委员会职能。PCAOB包括五个方面:(1)对为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注册(截止2007年7月24日,共有1790家会计师事务所登记注册,其中包括30家中国境内事务所);(2)制定或审定与编制公众公司审计报告相关的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准则以及其他准则;(3)对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检查;(4)对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实施调查和惩罚;(5)强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遵从萨班斯法案、PCAOB理事会规则、职业准则以及相关证券法律等。就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而言,PCAOB对公众公司审计客户超过100户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质量检查,其它事务所至少每3年检查一次;同时,PCAOB和SEC任何时候都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特别检查。PCAOB管辖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对美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也包括对美国公司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的非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还包括对在美国上市的非美国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所有相关的非美国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在PCAOB注册,并配合其调查或检查。
  委员会职能当中,制定或审定与编制公众公司审计报告相关的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准则以及其他准则的职能,是由萨班斯法案第103条款(a)(1)明确的。到目前为止,PCAOB成立后制定发布的准则共有五项。其中,备受人们的关注、对在美上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影响较大的有两项,即审计准则第2号和第5号。这两项准则都是针对萨班斯法案404条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出具审计报告而特别制定的。其中,第5号准则是在第2号准则基础上修订完善的,将于2007年11月15日始生效。PCAOB开展的事务所检查
  PCAOB自成立以来,开展了两类检查:
  一是,2003年至2004年PCAOB对“四大”事务所的有限检查。该次检查中所使用的检查程序主要包括:(1)高管层的品行;(2)合伙人的评价、薪酬、晋升、责任分派等操作办法;(3)对非审计服务的独立性问题,业务风险,成员所及协议安排,佣金和或有费用等;(4)客户的签约与续约;(5)事务所的内部检查方案;(6)审计政策、程序、方法及培训的制定和交流情形;(7)美国本土审计项目小组对由境外成员所实施的美国客户境外业务审计服务的监督情况;(8)对审计绩效的评价。检查报告于2004年8月26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PCAOB成立后第一次对“四大”进行检查,检查方法主要是借鉴同业复核的方法。但从检查程序上看,PCAOB有限检查报告中反复提及的广泛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文化、审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关系等内容,是以往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中很少涉及的领域。这对于行业监管的影响应当是相当深远的。
  二是,2005年至2007年PCAOB开展的全面检查。从2005年开始,PCAOB对公众公司客户数量超过100家的8家事务所,每年检查一次;其他事务所每三年检查一次。至目前为止,已经公布了数百份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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