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复习大纲第七章[第二部分]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6:31: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节 保税储存货物的报关

一、保税储存货物概述

(一)保税货物的含义

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二)保税的基本形式

1.保税储存

保税储存是指进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储存于指定场所并暂缓缴纳进口税的一种保税形式。保税储存的场所一般是保税仓库。保税储存的目的在于使进口货物在暂缓缴纳进口税的状态下暂时存放于保税仓库,等待最终进入贸易或生产环节。因此保税储存是一种以仓库为依托,以储存为基础的保税形式。根据我国海关规定,货物可以以寄售、维修、免税销售、转口、结转加工等为目的临时进口,存放于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保税仓库,再根据经营需要将货物提离仓库,实际用于上述目的。如果在储存期内无法实现上述经营目的,货物将复运出境或经办理进口手续后转为内销。

2.保税加工

保税加工是指拟用于制造、加工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暂缓缴纳进口税,作为原料、半成品临时进口,经加工后复运出口的一种保税形式。

二、保税货物通关的基本手续

(一)保税货物储运流转过程

通常自境外运抵我国口岸并存入各类保税仓库的货物均会因经营需要在保税仓库储存一段时间,待货物出库时,其最终的去向除保持原状(或经简单处置)复运出境外,有时也转为内销和转作加工贸易料件等。这些货物在“保税”期间亦有一个动态流转与静态储存结合的过程。

(二)保税货物通关的程序

从1996年起,国家对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进口的保税货物不实施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保税货物的通关程序与保税加工货物的通关程序不同,具体包括以下4个环节:

1.合同的登记备案

在这一阶段,经营保税货物的单位持有关证件、批件等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由海关确认后,签发有关《登记手册》。

2.进口货物

在这一阶段,在保税的货物实际进境时,经营保税货物的单位持海关核发的保税经营凭证(保税仓库的《登记证书》)及其他报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办理保税储存货物的进口手续。

3.按最终去向申报出口或办理其他海关手续

在这一阶段,经营保税货物的单位根据保税储存货物的复出口或转为内销、结转二次保税等最终去向,分别按相关通关制度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出口或其他相应的海关手续。

4.结案核销

在这一阶段,经营保税货物的单位核对保税储存货物进库、出库及最终去向数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经海关审核确认,注销保税管理。

三、保税仓储货物的通关规则

(一)监管限制

1.存货品种的限制

原则上讲,除一般进口货物、制度明确限定的转口的烟、酒和由于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等方面原因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外,其他进口货物无论是进口的应税货物,还是属于限制进口的货物,均可存入保税仓库。

2.存货时间的限制

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明确规定: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1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储存期限的,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核准的延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

3.存货保管的限制

保税仓库应独立设置,专库专用,保税货物不得与非保税货物混放。保税仓库所存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核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仓库经营人及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出售、提取、交付、调换、抵押、转让或移作他用。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缺少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短少或灭失部分由保税仓库经营人承担缴纳税款的责任,并由海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存货处置的限制

保税货物在存库期间不得加工。

(二)入、出库手续

1.入库签收

保税仓库储存的货物进口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查验收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海关签发并注明“存入××保税仓库”的两份报关单随货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应在核对报关单上申报进口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无误后,在有关报关单上签收,其中一份报关单连同保税仓库入库单据交回海关存查。货物如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口岸入境,则应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先行办理转关手续。

2.视出库去向报关

A. 转口售出或退运出境

应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向主管海关办理复运出口手续。其中一份报关单退交货主或代理人,做为保税仓库储存货物的核销凭证,另一份报关单随货带交出境地海关凭以放行货物出境。

B. 转入国内市场销售

应由货主或其代理人事先报主管海关核准并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对属国家进出口管制的货物,应呈验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应视货物进口情况缴纳进口税费,其中对符合特定减免税条件的可予以减免税;对用于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有关进口产品所使用的保税零配件,凭维修报告书,也可享受免税待遇。

C. 转用于加工贸易

对从加工贸易备用料件保税仓库提取保税料件,开展加工装配或进料加工业务的, 货主应事先持批准文件、合同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保证金台账设账手续),并填写“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及加工装配或进料加工专用报关单(先以电子报关数据录入方式申报)办理提货手续。海关核准后,将加盖放行章的一份“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退交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凭以向保税仓库提取保税料件,另一份“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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